采购公告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采购公告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AED设备一批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1 |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 4台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要求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
2.1生产第一类医疗设备的须具有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设备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
2.2经营第一类医疗设备不需具备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设备的须具备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采购需求获取时间、地点和要求:
1.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日12点止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2.鹿寨县卫生健康局(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5号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五楼),支持网上报名,邮箱:lzxwsj@126.com,发邮箱后请电话0772-6815093确认。
3.报名要求: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8月30日8时00分(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2时00分(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办有权拒收。
六、评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1日15时30分(或另行通知)。
2.地点: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五楼(联系人:涂主任)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5号
联系电话:0772-6815093
联系邮箱:lzxwsj@126.com
2.监督部门: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72-6822700
附件:AED技术参数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9日
附:
AED技术参数
(一)、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1.物理规格/性能
1.1投标设备机身标贴应明确标注使用期限≥10年。
▲1.2投标设备具有机身一体化的便携把手,较高便携性。支持开盖开机。为适应普通群众使用,防止误操作,设备操作面板上按键数量≤3个(提供设备实物图片)
▲1.3支持车载、120急救直升机、MIL-STD-810G标准环境下使用,适用院前急救转运。
▲1.4为保障此次AED设备质量,安全性、稳定性,要求投标设备投入市场时间≥24个月的成熟主力机型(以医疗器械注册证发放时间为准)
▲1.5可除颤节律分析算法性能应满足GB9706. 8-2009和AHA要求,算法测评数据库除厂家临床釆集数据外,还应包含至少一下国际通用测评数据库:MIT-BIH数据库、AHA数据库、VFDB数据库、CU数据库、NST数据库,保证测评结果客观(提供说明书证明材料)
2. 除颤性能
2.1具备在成人模式和儿童模式下除颤能量自动递增功能,首次电击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和第三次电击分别会自动提供至更高级别能量,第三次后的后续电击维持最大能量。
★2.2采用双相波技术,最大输出能量可支持≥270J,输出能量精度误差≤10%。
2.3 开始AED分析到200J放电准备就绪时间<5s
▲2.4可治疗病人阻抗范围:至少满足17Ω~280Ω。
▲2.5具有心电噪声及运动干扰检测功能,如果检测到干扰,系统会发出语音提示施救者
▲2.6可配置除颤能量≥13档,可根据客户需求配置除颤能量的缺省值。
3.除颤电极片
▲3.1.电极片有效期:一次性电极片需密封包装且每副有效期≥4.5年。(提供单副电极片包装袋实物图)
3.2具有电极片有效期自检功能和电极片过期语音提示。
3.3可自动识别成人、小儿电极片,并根据电极片类型自动选择对应的除颤能量。
▲3.4设备配套电极片可监测按压频率,并在AED设备主机的屏幕上显示实时按压频率。
4. 电池
▲4.1 标配单块≥4200mAh容量电池,可支持选配单块≥6600mAh大容量电池。
4.2在适合条件下,电池满电状态下可支持≥350次200J除颤放电;
▲4.3主机可检测电池低电量并给出报警提示,低电量报警后至少还可持续30分钟工作时间和至少6次360J除颤充放电(适合条件下)。
5. 屏幕/操作
▲5.1主机≥6英寸彩色显示屏。
5.2屏幕分辨率不小于 800×480 像素。
★5.3设备屏幕支持显示ECG波形。
5.4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光强度自动调节屏幕显示亮度,适应野外强光环境下使用。
▲5.5设备能够根据环境噪音强度自动调节语音播放音量,适应急救现场嘈杂环境下使用。
▲5.6设备主机界面除了可以显示具体按压频率数值外,还可通过不同颜色区分按压频率是否达标。(提供主机界面显示图片及提供说明书证明材料)。
5.7主机具备中/英文语言一键快速切换功能
6.数据传输和存储
★6.1数据传输:主机设备支持内置4G无线数据传输功能
6.2主机支持USB接口,可通过外部USB闪存设备导出抢救记录数据。
6.3主机具有micro USB接口,可将设备数据传输到PC端
7设备维护与自检
7.1设备具有用户自检、设备自检功能。
7.2 设备支持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设备自检,且每日自检内容包括充放电检测。
▲7.3提供设备状态指示灯:根据自检结果,红灯/绿灯显示设备状态,在无灯光黑暗环境下能看见设备状态灯显示。
8、AED设备智能管理系统
8.1系统功能:支持对所安装的AED信息维护、性能状况适时监控等功能,包括AED设备信息维护、AED监控(自检、定位、报警、预警、电子围栏)、维护日志、权限管理、急救人员管理、急救实时反馈等功能。提供地图显示模式,能将上述信息在AED地图上显示状态。
8.2物联网系统信息安全性:须提供AED设备制造商获得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结果通知书。
8.3智能管理系统由AED生产商原厂开发,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9、配置及相关要求:
8.1 单套设备配置清单:自动体外除颤器(1台)、一次性免维护不可充电电池(1块)、一次性电极片(1套)、用户手册(1本)、快速操作指南(1张)、壁挂式储存柜(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