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镇政发〔2022〕6号关于印发《鹿寨镇开展“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镇开展“防返贫守底线”
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镇开展“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鹿寨镇开展“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方案》(桂乡村指办发〔2022〕6 号)、《柳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鹿寨县“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业务培训的通知》要求,我镇于3月22日至5月10日开展“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对所辖行政村的全部农户开展全覆盖入户排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我镇防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集中排查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覆盖入户排查,精准发现全镇农村人口中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切实做到精准监测、精准帮扶、精准消除,不断提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快推进脱贫农民增收,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目标,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是否应纳未纳。对照自治区制定的2022年监测标准,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际情况,排查一般农户和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是否存在漏纳。
(二)排查帮扶措施。全面排查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是否及时、精准、有效,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三)排查消除风险情况。排查监测对象已经消除风险的是否有误,未消除风险的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
(四)排查基础信息是否有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核实核准。
(五)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对刚纳入的监测对象和之前已经纳入的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三、工作方法
(一)集中排查,及时整改
重点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以及有关督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等工作力量,在4月30日前,对所辖行政村的全部农户开展1次全面入户排查。本次专项行动排查通过广西防贫APP程序入户核查,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三类监测对象认定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以鹿寨县级出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抓好落实。将监测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做调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
1.脱贫不稳定户: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收入监测标准(2022年我区定为6500元),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低于6500元,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不属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均纯收入高于6500元,但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且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或一般农户。
(三)不宜纳入的几种具体情形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含离退休)的。
2.除农村有稳固住房以外,在城镇有地皮、商品房、自建房、商铺等。
3.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实体经济且正常经营的农户(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正常使用的经营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或纳入监测前两年内购买价格超过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船舶、机械、大中型农机具等。
5.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倍的【2022 年全区平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为27360元,但各地会有差异】。
6.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自费高价择校就读的或者有子女出国、出境(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外)。
7.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8.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的情形。
(四)健全机制,提升实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每月常态化开展监测排查,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开展数据清洗分析工作,通过系统实时推送异常数—据,及时组织核实信息并在系统中修正。
(五)提高质量,巩固成果。针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质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不足查缺补漏,不断提升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质量。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亮点材料。
(六)加强领导组织。成立鹿寨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督查检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抓好培训部署(3月22日—3月25日)
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包括镇级、村级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后盾单位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村民小组(屯)长、网格员、入户排查工作人员等。
(二)入户排查认定(3月26日—4月30日)
开展全覆盖入户排查工作,并将数据录入广西防贫APP,原则上入户排查阶段于4月18日前完成。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以开展线下入户排查为主,电话、微信排查为辅。对在排查中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或发现有应消除风险而未消除、消除风险错误的监测户的,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优化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及时按程序开展核实认定或消除风险。同时及时在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更新、录入信息。
(三)落实帮扶措施(3月26日—4月30日)
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在10天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帮扶措施,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制定帮扶计划。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要及时整改。
(四)集中排查“回头看”(5月1日—5月10日)
根据自治区、市、县调度或通报存在的问题,结合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部门筛查预警和数据比对等情况,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排查工作细案,统筹落实好人力物力财力,认真抓好人员培训,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程序标准。近期自治区调整优化了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的标准和步骤,以及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具体情形,各村要严格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开展防贫监测工作,不得简化及合并步骤。
(三)把握时间节点。此次集中排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根据《鹿寨县“防返贫守底线”巩固脱贫成果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排查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把握工作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务必按时完成集中排查工作。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决不能为了图省事走过场。
(四)狠抓督促指导。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镇级防贫信息员要深村屯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排查工作。同时,集中排查要严格执行“谁排查谁负责”倒查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
附件:1.鹿寨镇“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2.一般农户情况核查表
3.脱贫户情况核查表
4.监测户情况核查表
5.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优化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流程的通知
6. 2022年度巩固脱贫成果惠农政策一览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镇党政办公室2022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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