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鹿 寨 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鹿扶领发〔2021〕2号
关于开展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县上下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精准发力、一鼓作气完成了预定的脱贫目标任务,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为弘扬攻坚精神,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接续奋斗新起点、开启新征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目的在于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好脱贫故事、展现辉煌成就、弘扬攻坚精神、凝聚磅礴力量,为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
二、奖项设置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鹿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共表扬50个。
1.先进帮扶单位23个。从全县派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长、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的县直单位(含二层单位)推荐;
2.先进乡镇党委政府、镇直单位和村(社区)“两委”22个;
3.先进社会组织、企业5个。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鹿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共表扬200名。
1.优秀第一书记5名。2018年全县统一选派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含市、县选派)。各乡镇推荐1名第一书记作为备选,最终人选由县扶贫办商县委组织部确定;
2.优秀驻村工作队员50名。从2018年自治区、市、县、乡选派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长、工作队员、第一书记中评选产生;
3.优秀扶贫系统干部(含扶贫信息员)45名(其中县级10名,乡镇35名);
4.帮扶干部80名(从全县有帮扶任务的帮扶干部中评选产生);
5.优秀村“两委”干部10名(从承担脱贫任务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中评选产生);
6.优秀致富能人10名(原则上从致富带头人、2020年脱贫户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先进帮扶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有关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完成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工作,支持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为他们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帮助他们出色完成驻村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帮扶责任,积极为农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成效突出;认真落实单位(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单位领导按照要求带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对联系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
2.先进乡镇党委政府、镇直单位和村(社区)“两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鹿寨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大力实施扶贫领域改革创新,推进思路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精准脱贫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求真务实,深入群众,不搞形式主义,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纪守法。
3.先进社会组织、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鹿寨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职能作用,主动作为,通过投资兴业、村企共建、技能培训、吸纳就业、助学助残、志愿行动等各种形式,助推脱贫攻坚,扶贫成效明显。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群总认可度高,社会信用度好。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
1.第一书记:思想境界高,大局意识强;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到位;所在村班子健全,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扶贫项目推进快、基础设施改善效果好,群众增收明显;村里脱贫攻坚工作台账资料真实规范,工作依法依规,扶贫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作风民主、廉洁奉公,脱贫攻坚工作业绩突出,每月驻村20天以上,群众满意度高,知晓率高,口碑好。
2.驻村工作队员:思想境界高,大局意识强;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率、脱贫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高,贫困户档案资料精准真实完善,脱贫计划、帮扶资金、扶贫项目推进有力,脱贫效果突出;党建工作成效好,村级治理水平较高,“四议两公开”落实到位,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帮扶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效果好,“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正常,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完善;扶贫政策宣传好,各项扶贫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廉洁自律、作风务实,每月住村20天以上,群众口碑好
3.优秀扶贫系统干部: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出色完成扶贫任务;情系贫困群众,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有效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4.帮扶干部:责任意识强,认真履责;宣传和贯彻脱贫攻坚政策到位;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知识、技术、信息等方面为脱贫村和脱贫户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帮扶工作成效明显;在推动扶贫措施落实、努力提升精准识别率、脱贫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帮扶联系户表、册、卡等数据信息精准统一;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群众口碑好。
5.村(社区)“两委”干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立足于岗位,苦干实干,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营造良好氛围,出色完成扶贫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6.致富能人:在鹿寨县范围内创办企业或实体带动贫困户显著的经营主体负责人,要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经营主体带贫益贫效果好,有社会责任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支持扶贫工作,通过发展种养殖、服务、家庭作坊等行业,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且品行端正,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无不良记录,群众口碑好。
四、相关要求
评选活动从2021年3月初开始,3月中旬结束,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推荐考察、初步评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集中表扬等5个步骤。
(一)宣传动员。制定《关于开展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单位及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扬活动中来。
(二)推荐考察。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由评选对象联系帮扶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分配名额商联系帮扶单位共同做好初步推荐(见附件1、2)。
初步对象确定后,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组织对本乡镇、本单位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同时,要组织纪检、组织、扶贫、综治、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信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审,对被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审查。
推荐上报时,先进集体须提供推荐表(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优秀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先进个人须提供推荐表(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优秀事迹(200字左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推荐材料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子稿(含电子照片)须在3月12日前报县扶贫办,邮箱(邮箱:lzfupinban@163.com),联系电话:6818107。
(三)初步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初步评定,提出集中表扬建议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
(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名单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五)集中表扬。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表扬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评选工作的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要进行调查摸底和严格审核把关,原则上推荐人选中乡科级干部占比不得超过20%。
(二)面向基层,严格把关。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个人,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人物事迹感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确保把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的先进人物推荐出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此次评选表扬活动为契机,利用网络和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事业中建功立业、再立新功。
附件:1.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鹿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鹿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