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 件 之 三
鹿寨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24年1月12日在鹿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鹿寨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高水平稳定开局至关重要,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在经济发展、财税征管、“三保”保障、财政改革、防范风险五个方面铆足干劲、下足功夫、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6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6.54%,同比增长23.57%(具体详见附件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6%,同比增长28.11%;非税收入完成32,7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8%,同比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带来的低基数效应,房地产行业成交量减少等影响,2023年与之对比,增长率提升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5,98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6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957万元(含:返还性收入10,05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4,1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7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73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3,6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5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6,99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3.66%,增长8.26%(具体详见附件二);上解上级支出8,299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4,6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991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余。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2,74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8,345万元,完成预算的89.26%,下降38.97%(具体详见附件四),主要房地产市场遇冷,销售下滑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5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12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8,7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3,717万元, 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4,340万元,完成预算的66.31%,增长45.53%(具体详见附件五);调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9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74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028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余18,742万元,主要为待支付的专项债券、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支出;县本级结余10,286万元,主要为待支付土地收储成本及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2022年全县国有企业9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4家,2023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125.57% (具体详见附件六)。国有企业上缴情况: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9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41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35万元,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万元。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98.74%(具体详见附件六)。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66.15%(具体详见附件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支出1万元;上年结余支出0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余。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2,85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40,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5%,增长19.25%;上年结余收入31,960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5,618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增长8.04%。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24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八)。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3年自治区代发政府债券90,4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24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4,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8,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0,700万元。自治区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已按要求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对应科目安排支出。
(二)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8,373万元,其中:偿还本金40,34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14,6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25,748万元),偿还利息8,025万元(一般债券2,832万元,专项债券5,193万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约272,1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7,381万元,专项债务184,793万元。
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3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六、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源基础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大额留抵退税企业税收回补跟踪管理,列明清单、清册,逐户、逐月进行专人监控,确保回补税款及时入库。加大木材加工行业“以电控税”指标扫描风险以及上级推送风险核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旋切企业税收清理,确保企业足额入库税款。针对建筑业“工程在鹿寨、缴税在外地”现象,充分运用《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筑项目管理功能,提升全县重大建筑工程税收信息化管控能力,强化外来建筑项目税源管控。遵循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原则,坚持“压缩陈欠、防止新欠”策略和“动态清欠”方针,对相关欠税企业进行评估,特别是以前年度欠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好转后是否有清欠能力,以此做实做细清缴欠税工作,力争取得成效。
二是加大工业振兴,促进现代产业发展。坚持“工业强县”战略,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要求,以“产业发展提升工程”为重要抓手,全面贯彻“1131”工业发展思路,深耕细作园区平台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林木深加工、现代物流、绿色循环经济等产业链、供应链提质延伸,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为骨干企业争取发展资金,2023年共安排2,621万元用于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扶持骨干企业生产,加大服务力度,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安排451万元支持培育特色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我县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
三是加力提质增效,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支农机制,坚决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问题三条底线。安排684万元用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保护,改善农业水利设施条件,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共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595万元。努力实现“农业保险承保数量上台阶、签约保费创新高、保费补贴稳提升”的工作目标。安排268万元用于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高县内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的投放额度,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及"两民"贴息工作,引导带动金融资本投入"三农"。
四是加快招商引资,发展重点工业产业。进一步强化“抓发展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必须抓招商”的意识,坚决打好产业大招商三年攻坚行动收官战,深入推进“八大工程”,为鹿寨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通过调整贴息模式、优化产品体系、强化精准投放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着力提升“桂惠贷”的惠及面、精准度,有效提升普惠领域服务质效,强化重点领域融资保障,全年“桂惠贷”累计投放204,204万元元,惠及市场主体1047户,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4,234万元(其中区级贴息2,059万元,县财政贴息2,175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供给和金融服务。
(二)加大调控力度,凝心聚力保民生
一是加大农业投入,乡村振兴惠及民生。全县农林水类支出45,524万元,比上年增加7,959万元,同比增长21.19%。落实糖料蔗良种补贴、农田水利、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耕地提质改造等各项生产扶持政策资金10,506万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994万元,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对村民筹资筹劳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实行财政奖补,有力保障农村公益事业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安排12,723万元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螺蛳粉、寨沙头菜等特色产业、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确保教育刚性支出,支持教育提质发展。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610万元,支持地方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6,726万元,保障校舍安全、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义务教师周转房等薄弱环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县各学段共发放资助资金7,037万元,受助学生36152人次,确保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是为民生谋福祉,强化社会保障。全年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358万元、医疗服务保障资金347万元、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困难群众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8,090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保证数据质量,确保各项公共服务、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城乡群众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在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有功能的基础上,将直达资金模块整合到预算一体化系统中,从信息支撑入手提高财政协同管理能力,推进数字财政、智慧财政建设,保证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建设,政采云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对接,政府采购计划必须与政府采购预算关联。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78个,采购预算金额32,4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1,36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039万元,节约率3.82%。
三是深化投资评审改革。制定了《关于加强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复审类)操作规程》等制度,基本建立起一套规范、科学、完善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为有效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提升评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模式转型要求,加强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监督检查,共完成25个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查出问题金额955万元。完成351个系统报送评审项目电子资料预审工作,完成221个评审项目审核成果备案登记工作。搭建并持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信息系统,实现评审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监管。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年度设立预算绩效目标的所有部门,全部纳入运行监控范围,开展绩效日常监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绩效监控信息,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并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依据,确保将钱花在刀刃上。
(四)加强风险管控,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成立鹿寨县地方债务化解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地区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鹿寨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总方案》及《鹿寨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鹿寨县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化债工作方案》《鹿寨县可处置资产化债工作方案》《鹿寨县融资平台债务防“爆雷”工作方案》等四个子方案,确保辖区内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县债务管理工作开展。
二是定期编制财政运行监测报表。严格评估“三保”可用财力及支出需求,建立健全财政收支、库款规模等动态监管机制和事中动态监控、事后应急处置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对可能存在的“三保”支出风险,做到有措施、能应对,切实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主动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是健全资金调度机制,提升库款保障水平。强化内控机制,全面梳理预算执行流程,完善内控风险防范制度,严格落实财政国库风险防控规定和要求,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收回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支持的领域。科学调度资金,在优先保障“三保”等支出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保障重点资金支付。
2023年,全县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宏观经济转型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受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总量减少,伴随民生保障不断提标扩面、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运行十分艰难。暂付款方面,2023年底暂付款余额为20,236万元,暂付款金额仍然很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柳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强化部门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支持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确保预算平衡和平稳运行。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工作措施拟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组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73,11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以下简称上年预算数)79,800万元减少6,690万元,下降8.38%。其中税收收入41,401万元,同比减少899万元,下降2.13%;非税收入31,709万元,同比减少5,791万元,下降15.44%。主要原因是工业企业利润下滑导致税基减少减弱、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减少,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土地指标交易成交量减少、非税收入一次性增收因素同比减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呈明显放缓趋势,放缓速度快于预期。(具体详见附件一)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3,938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263,93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县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2,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7,870万元减少15,674万元,下降5.64%。具体情况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10万元,同比下降8.38%。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可支配财力)84,599万元,同比下降2.41%。
3.当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2,220万元,同比增长8.70%。
4.调入收入3,276万元,同比下降74.28%。其中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14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3,162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38,991万元,同比下降5.8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2,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7,870万元减少15,674万元,下降5.64%。其构成是: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9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3,956万元减少16,017万元,下降5.85%。(具体详见附件二)
2.上解自治区支出4,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14万元增加343万元,增长8.76%。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2,5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5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975万元减少18,464万元,下降43.99%(具体详见附件四)。上年结余收入29,02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93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12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18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2,5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309万元减少8,961万元,下降30.57% (具体详见附件五);上年结余支出29,028万元,安排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6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9,131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218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平衡。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3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120万元增加43万元,增长35.05%。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六)。主要是: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6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公司12万元;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万元。
全县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35.05%(具体详见附件七)。主要是安排调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万元,上年结余支出49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平衡。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1,335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0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20万元,增长8.9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8,267万元,增长9.2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827万元,增长8.37%。上年滚存结余37,24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八)
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58万元,增长11.7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8,267万元,增长9.2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61万元,增长18.06%。(具体详见附件八)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0,9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5,19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5,716万元。
五、落实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消费潜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推进化工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支持高端绿色家居产业发展,做大产业链总产量,提升产业布局。
二是加强财源税源培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全面把握各项财政经济政策和本年度收入变化因素,坚持高质量培植财源,大力实施财政优惠政策,统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及“桂惠贷”等财政贴息资金,有效促进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
(二)从严从紧安排预算资金
一是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水平、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审预算,提高支出效率和资金绩效。
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职无关的资产。
(三)增强重点领域保障能力
一是多措并举筑牢“三保”底线。对财政预算支出项目全面梳理,采取“减一批、缓一批、停一批、收一批”等措施,做到应压尽压、可压尽压,确保全县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只减不增,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构建保障“三保”支出的长效机制。
二是保障乡村振兴项目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饮水、农村道路、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三是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化、体育、城市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人居环境建设,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妥善处理好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偿债应急防控机制。
二是提升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全面梳理预算执行流程,完善内控风险防范制度,严格落实财政国库风险防控规定和要求,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科学调度资金,在优先保障“三保”等支出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保障重点资金支付。在县本级重点支出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每月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既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又切实防范支付风险隐患。
(五)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实现所有预算部门、所有预算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业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审核、人大审查的多层次审核机制,确保每分每厘资金都有明确、合理的“使命任务”。同时,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及项目实行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重要参考依据,确保该花的钱用好、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
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继续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预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该项目原财政拨款金额,不得借用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扩大支出规模。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以更开阔的思路、更昂扬的精神、更得力的措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确保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