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鹿寨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21年1月14日在鹿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宏开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着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11,501万元,同比增收6,699万元,完成预算101.33%,增长6.39%(具体详见附件一)。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30,204万元,下降4.75%;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10,156万元,下降15.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41万元,增长16.41%。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1,170万元,总支出341,3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806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1,170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319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9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6,2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1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6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44,61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1,36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355万元,完成预算108.94%,增长21.35%(具体详见附件三);上解上级支出3,794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000万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216万元。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3,67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5,182万元,完成预算82.9%,增长205.98%(具体详见附件五);上级补助收入12,6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3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42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9,561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4,951万元,完成预算66.8%,增长199.82%(具体详见附件六);调出资金44,610万元,主要是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努力开源节流 优化支出 结构大力提质增效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政办〔2020〕6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预算平衡,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17万元。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2019年全县国有企业17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7家,2020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1万元, 完成预算0.41%,下降1.6% (具体详见附件七),主要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项目25项,大部分尚未形成收益,未能形成利润上缴,形成的财力缺口已通过政府性基金调入弥补。国有企业上缴情况: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74万元,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4万元,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9万元,鹿寨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76万元,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6.98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57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5.73万元。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68.81万元,完成预算0.44%,下降34.19%(具体详见附件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1万元, 完成预算0.41%,下降1.6%;上年结余收入4.3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51万元,完成预算0.41%,下降35.65% (具体详见附件八)。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调出支出64.5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4.3万元。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3,12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收入32,486万元,完成预算92.24%,(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缓 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要求,对参保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给予阶段性免征、减半征收和缓缴,包括2020 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长14.87%;上年结余收入20,639万元。
当年预算支出29,723万元,完成预算94.86%,增长5.34%。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40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九)。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0年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33,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的再融资债券1,800万元;专项债券31,300万元。自治区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已按要求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对应科目安排支出。
(二)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债券还本付息7,591万元,其中:本金2,000万元(一般债券2,000万元),利息5,591万元(一般债券2,501万元,专项债券3,090万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约184,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6,400万元,专项债务118,300万元。
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六、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加积极有为
一是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保持收入平稳运行。坚持既不折不扣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又抓好收入征管稳住财政收入的原则,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运用国土、商品房销售、社保等大数据,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棚改项目,出让矿业权、采砂权,加大各类非税收入入库,弥补税收收入缺口。
二是强化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印发《鹿寨县关于努力开源节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提质增效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制定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十四条措施。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930万元,清理调整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4,362万元。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县其他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183万元等措施弥补财力缺口。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直达资金。2020年,我县共收到各项上级转移支付24亿元,增长24.68%。其中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管理项目资金)6.87亿元,通过督促各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实现直达资金监控、开展常态化监督等措施,确保每笔资金去向跟踪、可监控,促进直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产生效益。
(二)突出关键领域攻坚保障
一是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全县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03亿元,用于患者救治、关爱医务人员、救治场所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二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关键任务,持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着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扶持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20年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11亿元,支出进度为99.4%。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三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投入0.98亿元,其中:投入财政资金0.16亿元,用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城乡水污染。投入资金0.29亿元,用于垃圾场运转站维护及垃圾转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清运,美丽乡村长效保洁等。投入节能专项资金0.53亿元,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生态保护恢复等工作。
四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足额保障各项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积极消化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支持保居民就业
一是全力支持援企稳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2020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减免共计8,224.1万元。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2.2万元。企业在2020年3月底前复工复产,并直接招用首次在鹿就业员工,且依法参保的,给予每人200元/月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企业65家,受理申报人数420人,金额18.32万元。失业保险应急返还发放补贴605.79万元,受惠企业职工人数1,853人。
二是突出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进一步落实农民工防疫补贴35.81万元,涉及50家企业3,581人。拨付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187.01万元,拨付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交通补贴31.48万元。拨付“以工带训”补贴338.04万元,涉及8家企业247人次。
(四)支持保基本民生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支出5.78亿元,支持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城南第二小学建设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落实各项学生、教师补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加大社保领域、卫生健康领域保障力度。安排支出9.58亿元落实困难群众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
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2.35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五)支持保市场主体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涉及民营中小企业各项税费的减税、免征政策,2020年全县新增减税降费7,305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4 月租金668万元,惠及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1,587户。
二是全面落实贴息政策。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贴息政策,实现优惠利率贷款投放1,265.76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复工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发放贷款51笔,发放复工贷款资金30,508.61万元。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支持民贸民品贷款7,000万元。
(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稳定
一是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19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294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储备粮管护,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供应稳定。
二是安排49万元非洲猪瘟防控补助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持做好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三是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610万元,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全县种、养殖业稳定发展。
四是安排7,987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五是安排“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及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机耕费、化肥款补贴2,058万元,巩固糖业生产能力。
六是安排1,686万元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生产发展、技术推广。
(七)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一是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投入2.2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4亿元用于企业扶持,主要是新增上规企业奖励、“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疫情期间基本电费补贴、重点行业规模以上骨干企业新增用工奖补,大力扶持机械汽配、林木深加工、新材料三大新型产业。
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安排科学技术支出0.24亿元,支持鹿寨县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企业科学技术项目、支持柳州紫荆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产业项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助推农村电商发展支持产业扶贫。
(八)支持保基层运转
一是高度重视“三保”工作。严格按照底线思维安排年初预算,在预算编制时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在预算安排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我县编制“三保”预算19.1亿元报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我县未被自治区列入“三保”重点关注名单。
二是稳定库款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强化库款资金监控,完善动态监控规则,提高预警能力,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加强库款管理,清理回收暂付款2,066万元。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统筹资金保障日常库款资金规模,确保我县“三保”支出落实到位。
三是争取转移支付补助,缓解基层收支压力。积极向上反映我县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获得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0.4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0.89亿元,部分地区财力补助0.2亿元,缓解我县收支压力。
(九)继续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
一是加快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启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分项指标考核中“加大预决算公开”全国并列第一名。
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我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财政资金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制定了《关于县属国有投资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鹿财资〔2020〕32号)、《鹿寨县国有投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鹿财资〔2020〕38号)及实施细则,印发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鹿政办发〔2020〕15号)和《鹿寨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四是扎实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专项检查,开展乡镇财政所、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交叉会审,监督检查脱贫攻坚等政策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
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我县2020年度项目资金88,134万元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预算绩效部门73个,资金规模较上年增加13,903万元。完成2019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模达74,231万元。
六是推行工程前期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启动政采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为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采购效率。
七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印发《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鹿政规〔2020〕1号)和《关于加强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鹿财字〔2020〕11号),采取新评审模式,搭建鹿寨县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评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总的来看,2020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方面,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影响,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财政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多,我县在建重大项目也需要大量后续资金投入,给县财政带来了很大的支出压力。暂付款方面,今年我县消化暂付款2,066万元,2020年底暂付款余额为8.52亿元,暂付款金额仍然很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大力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三保”、债务风险、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发展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预算统筹,做大财力总量。
二是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即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又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下大力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是坚持可持续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工作措施拟安排如下: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117,075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111,501万元增加5,574万元,增长5%,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33,378万元,增长10.51%;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10,966万元,增长7.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731万元,增长2.23%(具体详见附件一)。
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265,449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265,44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预算平衡。
(一)财政收入预算
县本级当年财政总收入265,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28,764万元增加36,685万元,增长16.04%。具体情况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731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增加1,590万元,增长2.23%。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可支配财力)84,10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6.29%。
3.当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83,75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8.65%。
4.调入收入14,835万元,其中将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净利润13,857万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政府性基金结余97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216万元。
6.上年结转收入9,806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
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265,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28,764万元增加36,685万元,增长16.04%。其构成是: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7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25,429万元增加36,364万元,增长16.13%(具体详见附件三)。
2.上解自治区支出3,6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335万元增加321元,增长9.63%。(新增上解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数、法院新增上解等)。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3,4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9,306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155,182万元,减少85,876万元,下降55.34%。(具体详见附件五);上年结余收入4,117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9,3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3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1,664万元减少3,336万元,下降4.66% (具体详见附件六);安排调出资金978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调出。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1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2,93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4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1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64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7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2,93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4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817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164万元。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931万元, 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69万元增加13,862万元,增长20147.57%。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927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七)。上年上级专项结余4万元。主要是: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884.59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收入13,857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公司16.59万元;鹿寨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5万元;鹿寨县军粮供应站1万。
全县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9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312万元,下降14.24%(具体详见附件八)。
一是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70.18万元, 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1.18万元,增长79.95%,其中: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59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公司16.59万元;鹿寨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5万元;鹿寨县军粮供应站1万。
二是安排调出支出13,857万元。
三是安排上年上级结转支出4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平衡。
四、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8,134万元。2021年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732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246万元,增长6.91%。上年滚存结余23,40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2,798万元,增长4.7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34万元,增长11.31%。
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637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914万元,增长6.4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2,798万元,增长4.7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839万元,增长11.07%。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49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94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3,556万元。
五、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的财政预算是在综合分析我县财政收入预期和政策调整对我县宏观经济影响研判的基础上,做出的综合安排,是本着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又兼顾保民生支出的科学布置,回旋和调整的空间十分有限。这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各单位按照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从紧把握。2021年,我们将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重点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基层“三保”、债务风险、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着力抓增收统筹,提高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围绕经济做好财源培植,积极涵养和优化财源,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促进财政增收。
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组织入库工作,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定期全面清理盘活结转结余等各类存量资金,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和取消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把有限的财力集中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和“三保”支出。
三是不断增强争取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投向重点和改革方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做好2021年新增债券申报工作,千方百计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二)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增长
一是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统筹工业、科技、人社等资金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持续助力工业发展。
二是继续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梳理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情况,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好政府债券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和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
三是继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负。
四是继续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做好重点农业项目资金保障。积极落实生态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三)立足改善民生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经济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要重视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一要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统筹安排经费预算,用好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
二要全力保障基本民生。积极支持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保障社保、民政各项政策落实。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做好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文化体育事业支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三要支持突出关键领域攻坚保障。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科学理财能力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等各类资金监控机制。严格规范支付和清算业务,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二是有序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方面,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年度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等方面加强审核。在预算执行方面,稳步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在绩效评价方面,继续扩大支出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覆盖面。
三是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四是完善评审审查复核流程,加强审查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中标中介机构考评机制。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加强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和新增债券管理使用,控制规模和风险,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六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以及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迎难而上,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为加快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