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规〔2020〕20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鹿寨制糖公司:
《鹿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1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14日
鹿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促进蔗农脱贫增收,增强我县糖业竞争力,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
(一)任务目标
到2022年,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确保完成9.31万亩、力争完成11万亩。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对使用脱毒、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50元/亩。
(四)品种要求
选取通过甘蔗品种审定的品种、近年来通过登记的品种和经柳州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作为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的品种。
1.通过甘蔗品种审定的品种: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更新广西甘蔗良种目录的通知》中的39个品种(附件1);
2.近年来通过登记的品种:桂柳07150(附件2);
3.经柳州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
(五)种苗来源
1.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
2.种植主体从上述基地或企业引种扩繁生产的脱毒、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3.经柳州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1.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
2.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全县2020年确保完成2.79万亩、力争完成3.3万亩;2021年确保完成2.79万亩、力争完成3.3万亩;2022年确保完成3.72万亩、力争完成4.4万亩(附件3)。(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
2.保障种苗供给。在确定当年脱毒、健康种苗供应方式后,及时落实种苗来源,确保种苗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县糖办,鹿寨制糖公司)
3.组织种植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县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鹿寨制糖公司)
4.发放补贴资金。每年8月底前,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补贴发放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县财政局)
5.加强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
二、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一)任务目标
1.总体任务目标。通过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到2022/2023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3.336万亩、旋耕4.163万亩、开行2.477万亩、联合种植0.868万亩、中耕培土4.957万亩、植保2.315万亩、收获2.893万亩、蔗叶粉碎还田1.24万亩,机收运输7.85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857万亩,力争完成1.041万亩。(附件4)
2.年度任务目标。
(1)2020/2021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0.446万亩、旋耕0.446万亩、联合种植0.041万亩、中耕培土0.827万亩、植保0.496万亩、收获0.331万亩、机收运输1.2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088万亩,力争完成0.09万亩。
(2)2021/2022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1.24万亩、旋耕1.65万亩、开行0.827万亩、联合种植0.331万亩、中耕培土1.65万亩、植保0.827万亩、收获0.909万亩、蔗叶粉碎还田0.413万亩,机收运输2.48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289万亩,力争完成0.372万亩。
(3)2022/2023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1.65万亩、旋耕2.067万亩、开行1.65万亩、联合种植0.496万亩、中耕培土2.48万亩、植保0.992万亩、收获1.653万亩、蔗叶粉碎还田0.827万亩,机收运输4.13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48万亩,力争完成0.579万亩。
(二)补贴对象
开展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三)补贴范围
对深松(深耕)、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收获、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作业进行补贴;对自投资金完善基地条件、实现高效机收的主体进行奖补。
(四)补贴标准
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五)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六)申报、审核流程及要求
1.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
(1)签订协议。机械化作业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2)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
(3)审核。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联合机收量和机收蔗运输量以糖厂出具的证明为准。
(4)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申请情况汇总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
2.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流程。
(1)制定方案。实施主体制定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实施前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实施改造及全程机械化作业。实施主体组织实施改造,基地改造结束后,应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对实施改造前、实施过程、实施改造后的状况及全程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申请补贴凭据。
(3)申请补贴。机收前,实施主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补贴申请。
(4)审核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验收,基地改造面积、联合机收面积和效率达到高效机收验收标准的,按投资总额核定奖补额。
(5)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在乡镇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6)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汇总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奖补对象。
具体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63号)执行。(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鹿寨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是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糖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尽力使蔗农人人皆知。
(三)落实支出责任
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资金发挥效益。自治区将对县(区)进行分类分档,确定自治区和县(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县级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支出责任。
(四)强化指导检查
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工作统计,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按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更新广西甘蔗良种目录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证书
3.鹿寨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4.鹿寨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任务分配表
(2020/2021-2022/2023年榨季)
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6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规〔2020〕20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鹿寨制糖公司:
《鹿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1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14日
鹿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促进蔗农脱贫增收,增强我县糖业竞争力,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
(一)任务目标
到2022年,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确保完成9.31万亩、力争完成11万亩。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对使用脱毒、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50元/亩。
(四)品种要求
选取通过甘蔗品种审定的品种、近年来通过登记的品种和经柳州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作为全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的品种。
1.通过甘蔗品种审定的品种: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更新广西甘蔗良种目录的通知》中的39个品种(附件1);
2.近年来通过登记的品种:桂柳07150(附件2);
3.经柳州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
(五)种苗来源
1.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
2.种植主体从上述基地或企业引种扩繁生产的脱毒、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3.经柳州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1.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
2.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全县2020年确保完成2.79万亩、力争完成3.3万亩;2021年确保完成2.79万亩、力争完成3.3万亩;2022年确保完成3.72万亩、力争完成4.4万亩(附件3)。(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
2.保障种苗供给。在确定当年脱毒、健康种苗供应方式后,及时落实种苗来源,确保种苗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县糖办,鹿寨制糖公司)
3.组织种植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县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鹿寨制糖公司)
4.发放补贴资金。每年8月底前,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补贴发放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县财政局)
5.加强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糖办)
二、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一)任务目标
1.总体任务目标。通过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到2022/2023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3.336万亩、旋耕4.163万亩、开行2.477万亩、联合种植0.868万亩、中耕培土4.957万亩、植保2.315万亩、收获2.893万亩、蔗叶粉碎还田1.24万亩,机收运输7.85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857万亩,力争完成1.041万亩。(附件4)
2.年度任务目标。
(1)2020/2021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0.446万亩、旋耕0.446万亩、联合种植0.041万亩、中耕培土0.827万亩、植保0.496万亩、收获0.331万亩、机收运输1.2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088万亩,力争完成0.09万亩。
(2)2021/2022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1.24万亩、旋耕1.65万亩、开行0.827万亩、联合种植0.331万亩、中耕培土1.65万亩、植保0.827万亩、收获0.909万亩、蔗叶粉碎还田0.413万亩,机收运输2.48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289万亩,力争完成0.372万亩。
(3)2022/2023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1.65万亩、旋耕2.067万亩、开行1.65万亩、联合种植0.496万亩、中耕培土2.48万亩、植保0.992万亩、收获1.653万亩、蔗叶粉碎还田0.827万亩,机收运输4.13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48万亩,力争完成0.579万亩。
(二)补贴对象
开展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三)补贴范围
对深松(深耕)、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收获、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作业进行补贴;对自投资金完善基地条件、实现高效机收的主体进行奖补。
(四)补贴标准
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五)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六)申报、审核流程及要求
1.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
(1)签订协议。机械化作业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2)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
(3)审核。作业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联合机收量和机收蔗运输量以糖厂出具的证明为准。
(4)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申请情况汇总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
2.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流程。
(1)制定方案。实施主体制定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实施前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实施改造及全程机械化作业。实施主体组织实施改造,基地改造结束后,应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对实施改造前、实施过程、实施改造后的状况及全程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申请补贴凭据。
(3)申请补贴。机收前,实施主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补贴申请。
(4)审核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验收,基地改造面积、联合机收面积和效率达到高效机收验收标准的,按投资总额核定奖补额。
(5)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在乡镇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6)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汇总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奖补对象。
具体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63号)执行。(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鹿寨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是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糖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尽力使蔗农人人皆知。
(三)落实支出责任
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资金发挥效益。自治区将对县(区)进行分类分档,确定自治区和县(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县级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支出责任。
(四)强化指导检查
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工作统计,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按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更新广西甘蔗良种目录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证书
3.鹿寨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4.鹿寨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任务分配表
(2020/2021-2022/2023年榨季)
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6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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