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镇政发〔2024〕14号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大兆村、福龙村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现将各工作联络站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及镇联络员名单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
(一)大兆村
站长:覃凯明(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苏冬秀(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苏冬秀(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福龙村
站长:邱良(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韦星群(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韦星群(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中渡镇联络员名单
(一)中渡镇人民政府
联络员:张邦强(副镇长、镇食安委副主任)
联络员:李栋华(党政办主任、镇食安办副主任)
(二)中渡市场监管所
联络员:韦坤国(所长、镇食安办主任)
联络员:郭爱华(工作人员)
三、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在中渡镇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协助配合中渡镇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辖区食品安全情况。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协助中渡镇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了解、掌握和及时反映本村食品安全情况。
3.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
5.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也可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6.负责本辖区集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宣传、备案、指导工作,定期向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群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情况。
7.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活动。
8.做好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台账的记载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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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镇政发〔2024〕14号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大兆村、福龙村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现将各工作联络站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及镇联络员名单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
(一)大兆村
站长:覃凯明(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苏冬秀(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苏冬秀(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福龙村
站长:邱良(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韦星群(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韦星群(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中渡镇联络员名单
(一)中渡镇人民政府
联络员:张邦强(副镇长、镇食安委副主任)
联络员:李栋华(党政办主任、镇食安办副主任)
(二)中渡市场监管所
联络员:韦坤国(所长、镇食安办主任)
联络员:郭爱华(工作人员)
三、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在中渡镇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协助配合中渡镇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辖区食品安全情况。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协助中渡镇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了解、掌握和及时反映本村食品安全情况。
3.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
5.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也可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6.负责本辖区集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宣传、备案、指导工作,定期向中渡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群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情况。
7.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活动。
8.做好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台账的记载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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