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镇政发〔2024〕14号关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11:50
来源:鹿寨县鹿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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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因工作需要,决定在石路、大村行政村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现将各工作联络站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及镇联络员名单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石路村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

(一)石路村

站长:黄景祯(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骆桂花(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骆桂花(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大村村

站长:韦乾豪(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潘永业(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潘永业(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鹿寨镇联络员名单

(一)鹿寨镇人民政府

联络员:张宗军(党政办主任)

联络员:蒙文韬(食安办副主任)

(二)城南市场监管所

联络员:梁淑慧(所长)

联络员:李玉荣(副所长)

三、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工作职责

村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在鹿寨镇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协助配合鹿寨镇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辖区食品安全情况。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协助鹿寨镇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了解、掌握和及时反映本村食品安全情况。

3.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

5.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也可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6.负责本辖区集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宣传、备案、指导工作,定期向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群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情况。

7.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活动。

8.做好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台账的记载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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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2 11:50 来源:鹿寨县鹿寨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因工作需要,决定在石路、大村行政村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现将各工作联络站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及镇联络员名单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石路村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

(一)石路村

站长:黄景祯(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骆桂花(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骆桂花(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大村村

站长:韦乾豪(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员:潘永业(乡村振兴协理员)

联络员:潘永业(乡村振兴协理员)

二、鹿寨镇联络员名单

(一)鹿寨镇人民政府

联络员:张宗军(党政办主任)

联络员:蒙文韬(食安办副主任)

(二)城南市场监管所

联络员:梁淑慧(所长)

联络员:李玉荣(副所长)

三、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工作职责

村食品安全工作联络站在鹿寨镇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协助配合鹿寨镇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辖区食品安全情况。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协助鹿寨镇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了解、掌握和及时反映本村食品安全情况。

3.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

5.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也可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6.负责本辖区集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宣传、备案、指导工作,定期向鹿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群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情况。

7.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活动。

8.做好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台账的记载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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