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5 17:45   |  浏览量:

2023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政管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科技、工业和商贸经济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审核,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2023年,我局围绕科技、工业和商贸领域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我爱鹿寨APP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条;我爱鹿寨APP发布信息28条、阅读量21.09余次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确保按期答复。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管理质量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鹿寨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增设“扩大消费”二级栏目,我局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积极发布政府团购活动信息,方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发布信息审核还不够细致,出现多次校正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稿件的审核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严把涉密关、内容关、质量关。二是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聚焦局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要持续做好自查自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公开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保障个人各类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鹿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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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5 17:45   

2023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政管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科技、工业和商贸经济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审核,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2023年,我局围绕科技、工业和商贸领域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我爱鹿寨APP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条;我爱鹿寨APP发布信息28条、阅读量21.09余次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确保按期答复。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管理质量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鹿寨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增设“扩大消费”二级栏目,我局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积极发布政府团购活动信息,方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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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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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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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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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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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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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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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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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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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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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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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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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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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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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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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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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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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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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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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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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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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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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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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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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发布信息审核还不够细致,出现多次校正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稿件的审核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严把涉密关、内容关、质量关。二是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聚焦局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要持续做好自查自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公开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保障个人各类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鹿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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