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2 17:45   |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鹿寨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重要活动动态、业务办理流程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高效准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平台,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更新工作动态10篇;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关注6922人,共发布94321信息。始终坚持信息发布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更好的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水平,有力推进了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调整优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定期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照股室初审、政务信息管理员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是更新信息稿件阅读量不高,原创作品挖掘不充分的问题,工作人员一旦发生变动,出现断档上传不及时的问题;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细化,信息发布的标准越来越高。2023年,我局对公开信息的种类进行了严格界定,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一是着重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通过开展培训、业务学习等形式,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多角度,多层次培养政务信息管理人员。二是着重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工作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便民惠民。三是着重做好三审三校制度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准备性,真实、有效地公开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鹿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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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2 17:4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鹿寨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重要活动动态、业务办理流程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高效准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平台,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更新工作动态10篇;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关注6922人,共发布94321信息。始终坚持信息发布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更好的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水平,有力推进了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调整优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定期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照股室初审、政务信息管理员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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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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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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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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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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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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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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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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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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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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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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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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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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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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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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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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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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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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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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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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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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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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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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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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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是更新信息稿件阅读量不高,原创作品挖掘不充分的问题,工作人员一旦发生变动,出现断档上传不及时的问题;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细化,信息发布的标准越来越高。2023年,我局对公开信息的种类进行了严格界定,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一是着重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通过开展培训、业务学习等形式,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多角度,多层次培养政务信息管理人员。二是着重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工作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便民惠民。三是着重做好三审三校制度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准备性,真实、有效地公开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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