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镇政发〔2023〕18号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居)委: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调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调整各村(社区)民(居)委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各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组 长: 廖 翔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韦毅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蓝干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何 熙 城北派出所所长
雷振兴 城南派出所所长
邓巧珍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田春燕 镇民政办副主任、残联理事长
陆冬花 镇科教文卫助理
彭珏菱 镇综治办副主任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1.鹿寨镇城北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廖建琼 城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覃兰勤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覃燕勇 派出所民警
韦春丽 网格员
李 芳 民政干事
闭林锋 残疾人专职委员
张志良 志愿者
2.鹿寨镇城东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张格珊 城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 赵建集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莫柳飞 派出所民警
黄 卫 网格员
苏爱玲 民政干事
黄俊杰 残疾人专职委员
邓清珍 志愿者
3.城南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李永贵 城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 王瑞波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韦海纯 派出所民警
覃小谋 网格员
胡凤云 民政干事
潘菊梅 残疾人专职委员
刘慧双 志愿者
4.鹿寨镇城西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冼丹丹 城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 石国永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周 军 派出所民警
李媛媛 网格员
刘 卓 民政干事
李奕友 残疾人专职委员
邱 铭 志愿者
5.鹿寨镇城中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张 丽 城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 欧 杰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冯家远 派出所民警
温冠萍 网格员
古锦华 民政干事
钟贵华 残疾人专职委员
黄秀芬 志愿者
6.鹿寨镇鹿化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张南昌 鹿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 赵 璇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尹 曦 派出所民警
陈燕红 网格员
黄 良 民政干事
李 春 民政干事
邱海芳 残疾人专职委员
李冬梅 志愿者
7.鹿寨镇政通社区居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江 锋 城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 梁海裙 鹿寨镇卫生院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宋文武 派出所民警
李 萍 网格员
何海涛 民政干事
黄 斌 残疾人专职委员
陆 婷 志愿者
8.波井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黄丽花 波井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陈兴强 波井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莫叔杰 波井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刘国杰 派出所民警
黄丽珍 网格员
陆开华 民政干事
潘用军 残疾人专职委员
黄英梅 志愿者
张文丽 志愿者
9.大村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韦乾豪 大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施星明 大村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陈 锋 派出所民警
代文娟 网格员
林晓霞 民政干事
潘爱鸣 残疾人专职委员
潘永业 志愿者
10.大河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周仁廷 大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吴安义 大河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罗海玲 大河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韦晓华 派出所民警
韦周秀 网格员
韦 静 民政干事
韦庆成 残疾人专职委员
韦新全 志愿者
11.大良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韦祯利 大良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韦以太 大良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韦桂友 派出所民警
韦子雪 网格员
罗保财 民政干事
韦田金 残疾人专职委员
韦美红 志愿者
12.独羊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韦明飞 独羊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陈尚权 独羊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吴有忠 独羊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潘克强 派出所民警
覃利明 网格员
林朝东 民政干事
毛海燕 残疾人专职委员
覃秋连 志愿者
13.俄洲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胡耐望 俄洲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王建兴 俄洲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吴家奇 俄洲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潘才有 派出所民警
许丽荣 网格员
兰 科 民政干事
杨秀益 残疾人专职委员
葵玉学 志愿者
熊业刚 志愿者
14.龙坪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韦超成 龙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莫春永 龙坪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梁金谋 派出所民警
韦玉萍 网格员
韦柳琳 民政干事
梁素明 残疾人专职委员
高韦友 志愿者
15.石路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黄景祯 石路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莫素琼 石路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韦晓华 派出所民警
韦翠毓 网格员
邓海英 民政干事
覃高廷 残疾人专职委员
骆桂花 志愿者
16.思洛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唐玉华 思洛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彭辉华 思洛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黄 勇 派出所民警
周健敏 网格员
莫祯宝 民政干事
刘 杰 残疾人专职委员
潘惠萍 志愿者
17.思贤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黄道革 思贤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陈兴明 思贤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刘陈香 思贤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黄 勇 派出所民警
刘月兰 网格员
廖后标 民政干事
田新姣 残疾人专职委员
莫 杰 志愿者
廖喜忠 志愿者
18.新村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莫国彪 新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潘秋梅 新村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刘国杰 派出所民警
潘美琼 网格员
李永梅 民政干事
潘庭锋 残疾人专职委员
莫运猛 志愿者
19.新胜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莫春勇 新胜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巫 虹 新胜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陆日智 新胜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麒 派出所民警
廖小连 网格员
覃永文 民政干事
王林波 残疾人专职委员
邬秀仁 志愿者
20.窑上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黄孟德 窑上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黄元元 窑上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刘国杰 派出所民警
黄科天 网格员
谢应华 民政干事
龚春强 残疾人专职委员
刘贤义 志愿者
21.思义村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张忠福 思义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刘陈香 思义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陈兴明 思义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侯均峰 派出所民警
黄 明 网格员
梁慧艳 民政干事
伍登辉 残疾人专职委员
陈 华 志愿者
施 萍 志愿者
22.交通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韦献明 交通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卢缘回 交通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廖剑武 派出所民警
张 勇 网格员
李 丹 民政干事
卢一雄 残疾人专职委员
许 洁 志愿者
23.角塘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戴平强 角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施玉秀 角塘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施凤莲 角塘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林 麒 派出所民警
谭桂诲 网格员
莫春华 民政干事
蔡李华 残疾人专职委员
韦丽山 志愿者
24.龙田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 刘家春 龙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 杨球燕 龙田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陈东德 龙田村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
覃金生 派出所民警
林坤志 网格员
冀建美 民政干事
林后军 残疾人专职委员
李 俊 志愿者
三、工作职责
1.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2.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3.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4.进行信息交换,其中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镇卫生院、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民政办、残联办、综治中心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5.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治泄密。
6.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对象:对不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
7.关爱帮扶小组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队伍并开展演练,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