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23007794317P/2022-44340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标  题:
鹿政发〔2022〕1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鹿政发〔2022〕1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鹿政发〔2022〕1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0-09 17:50   |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鹿寨县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4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10月底前完成县级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报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年1月至20237月完成全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202312月全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工作。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至202312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412月底前)。对普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鹿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鹿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配合做好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水利局、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县本级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技术资源,做好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普查队伍技术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鹿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2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旭慧  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刘立红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吴雪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彩兰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自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沈峰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建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叶    县统计局副局长

    韦    县林业局副局长

    廖武放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组专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沈峰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鹿政发 导航
索  引  号:
11450223007794317P/2022-44340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标  题:
鹿政发〔2022〕1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鹿政发〔2022〕1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下载
相关解读:

鹿政发〔2022〕1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10-09 17:5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鹿寨县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4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202210月底前完成县级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报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年1月至20237月完成全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202312月全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工作。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至202312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底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412月底前)。对普查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鹿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鹿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配合做好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水利局、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县本级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技术资源,做好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普查队伍技术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鹿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2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旭慧  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刘立红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吴雪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彩兰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自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沈峰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建英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叶    县统计局副局长

    韦    县林业局副局长

    廖武放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组专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沈峰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