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3007794317P/2023-13227
- 主题分类:
- 领导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其他_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单位:
-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标 题:
- 鹿政办发〔2023〕1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鹿寨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鹿政办发〔2023〕1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鹿政办发〔2023〕1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鹿寨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桂农工发〔2021〕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成立鹿寨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和审议有关农民工工作的方案、措施;统筹协调全县农民工工作,研究解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的落实;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钟宏珊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苏芸玉 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 冰 县人社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成 员:温素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两新党工委书记
易 敏 县委编办副主任
黄昕元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廖华琮 县发改局副局长
韦 杰 县科工贸局副局长
江柳春 县教育局副局长
覃满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兰芬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韦诚师 县司法局副局长
古藩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日芳 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 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莫宏权 县住建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交通局副局长
朱年兴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建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 斌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覃锦馗 县卫健局副局长
朱建松 县应急局副局长
伍春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达友 县统计局副局长
梁干光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蒋呈军 县医保局副局长
罗正华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令恺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 翼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 雪 团县委副书记
伍时娟 县妇联副主席
李石胜 县残联副理事长
王 妍 国家统计局鹿寨调查队副队长
韦寒艳 黄冕镇党委副书记
黄华维 平山镇副镇长
韦雷蕾 中渡镇副镇长
梁李熹 江口乡副乡长
梁艳兰 导江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黄冬灵 寨沙镇副镇长
李 立 四排镇党委副书记
戴 宇 拉沟乡副乡长
陆国庆 鹿寨镇副镇长
海 瑛 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日芳兼任,副主任由县就业服务中心黄毅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各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因鹿寨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鹿寨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已承担鹿寨县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撤销原成立的鹿寨县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鹿政办发〔2014〕17号)。
2023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