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发改发〔2023〕30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县收费单位收支变动情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2022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鹿寨县范围内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以及实施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单位。
二、报送内容
请各具体收费单位如实填写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2、3)于2023年11月18日前将表格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收费公示图片报送至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物资和价格管理股三(联系电话:68230773,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lzxfgj@126.com:)。
对新增、取消及金额变化较大的收费项目(与上年度数据相比,收费金额变动超过五百万元或上下幅度超过50%的项目),请在备注中说明原因(可另外附纸)。
三、请各部门转发本通知至下级二层收费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并督促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收费统计填报工作(详见附件4)。
四、按时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是国家、自治区对收费单位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和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价格管理系统”平台上汇总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数据,并完成我县的收费统计上报工作。因此,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填报。对不按要求填报的收费单位,将会被市发展改革委在“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费公示管理系统”上予以标记,并记入收费单位诚信档案中。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3.202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4.各主管部门对应收费单位汇总表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