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3〕43号关于遴选鹿寨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科技示范户(种植业)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主推技术,计划在全县9个乡镇遴选10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户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种植;
(二)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水平较高;
(三)示范带动周边10个左右的农户,积极传授科学技术和生产经验。
(四)要求所遴选的示范主体会使用智能手机,能熟练使用手机下载农技推广APP并注册,发表工作日志和农情等内容。
二、科技示范户遴选程序
(一)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初步遴选拟定示范主体初步名单,以乡镇为单位张榜公示;
(二)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示范主体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填报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并确定名单。
(三)确认后的示范主体及时签订科技示范户签订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三、科技示范户权利
(一)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二)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贴;
(三)对技术指导员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科技示范户的职责和义务
(一)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二)带头学习使用种植业新技术,推广种植业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10个左右的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三)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按要求记录种植业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四)按时参加县、乡(镇)组织的种植技术培训。
(五)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分别不少于2条,回答问题人均每月不少于3次。
五、工作时间要求
请各乡镇于9月29日前完成示范主体遴选以及公示,并将公示照片以及附件打包发送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邮箱:lzxtgz@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韦璐如,联系电话:15277214675。
附件: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 范主体信息表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