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措施》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倡议就地过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染的风险,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投资两手抓,“奋战一季度ﻪ加力开新局”,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二、关于《措施》的主要内容
本《措施》全文共八个方面内容:
(一)支持工业企业抢先机开新局。主要内容:一是对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速的奖励,在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其中:2020年工业产值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35%以上奖励3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30%以上奖励5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不含)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25%以上奖励7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5亿元(不含)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20%以上奖励10万元,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不含)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奖励15万元,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增长10%以上奖励20万元。二是对2020年新上规企业(含规下转规上)总产值奖励,在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3000—5000万元奖励3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500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三是对规下工业企业的奖励,在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上述涉及工业企业总产值数据以柳州市统计局反馈数据为依据,奖励名单由县统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涉及销售收入数据的以县税务局反馈数据为依据,并由县税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申请奖励的企业必须为在我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并能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合法的对公账户,符合财会管理规定才能安排拨付。
(二)鼓励工业企业拓展销路。主要内容:继续鼓励规上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广西“33消费节”线上销售活动,通过企业入驻阿里巴巴1688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活动,拓展企业线上销售渠道。继续鼓励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广西“33消费节”线上销售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消费促销活动,扩大活动成效。此项工作受理单位为县科工贸局。
(三)对达产批零住餐法人企业给予奖励。主要内容:对2021年第一季度凡属我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对鹿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相应档次的奖励。其中:批发业企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零售业企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住宿业企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餐饮业企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上述数据以柳州市统计局反馈的数据为依据,并由县统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
(四)深入企业开展送温暖活动。主要内容:倡导企业加大落实员工节日福利,为外地留鹿企业员工开展暖心活动。春节期间开展工会“送温暖”系列活动,对工会系统在档困难职工发放1000元/人的“龙城工会新年红包”。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鹿企业员工免费开放。相关措施落实由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文体广旅局、团县委、县妇联根据职能分别开展工作。
(五)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内容: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疫情防控及相关预案,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共同实施。
(六)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专项行动,面对面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春节期间及一季度企业生产用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具体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此项工作由县科工贸局牵头,各服务企业挂点部门共同开展。
(七)鼓励鹿寨本地游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在严格执行现行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健康安全、平稳有序的前提下,香桥公园、荷色乡栈农家乐、中渡游船、拉沟五家景区和汽车营地、祥鹿影城分别予以游客消费优惠。此项工作由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组织实施。
(八)开展响应政府号召奖励金及春节关怀大礼包发放活动。主要内容:在鹿寨县注册的规上工业制造类企业或规上建筑类企业中的非柳州籍工人,响应政府号召留鹿过年且参加生产的按10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由企业组织申报,规上工业制造类企业报县科工贸局、规上建筑类企业报县住建局具体办理;在鹿寨就地过春节的非柳州籍规上工业企业、限额(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职工(同时在柳州市境内无房产),符合条件的将发放价值1088元的大礼包一份,有关数据由县科工贸局统计核实后提供给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