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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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报〔2017〕93号              签发人:邝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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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桂发〔2016〕24 号)和《2016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办发〔2016〕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认真学习《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鹿依法行政办发〔2017〕3号),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依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规划》(鹿政发〔2015〕9号)文件所制定的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制定了《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鹿依法行政办发〔2016〕3号),对我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

  3.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印发《鹿寨县2017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鹿绩委发〔2017〕12号)和《鹿寨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共性指标考核细则》(鹿绩委发〔2017〕13号),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把“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高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为鹿寨县2017年度县委、县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县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都成立审批股,审批事项全部向审批股集中。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部门进驻率100%。目前,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单位共38个,其中19个常设窗口,18个综合窗口,3个便民服务窗口,还设有2个咨询台,1个鹿寨县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人员95人。另外,在县人社局、公安交管大队设立外设办证点,其办理的业务全部纳入中心管理。目前,进入中心(含外设办证点)办理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共484项,其中行政许可249项,便民服务事项235项,涵盖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由进驻单位对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统一授权,实行首席代表审批制,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按照“窗口受理、内部运行、窗口出件、一站式办理”,形成了“部门事项小集中,全县事项大集中”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办证从项目立项到筹建生产所需的证照都能在中心“一站式”办结。

  5.实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动态化管理。开展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和项目清理活动。进一步梳理完善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完成了全县34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直机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后,经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1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0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8项,合并行政审批项目12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11项,冻结行政审批项目4项,转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区、市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38项,并已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6.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我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正式实施。2017年完成“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520户,占企业存续总量的98.82%,保障在2017年底前全面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目前已实现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登记信息数据共享,共享的方式是通过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平台网络传输实时共享。

  7.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研究制定本县《关于全面推进“四所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鹿办发〔2016〕25号),设立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通过整合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环卫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加强了健全综合执法制度,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有全县9 个乡镇完成“四所合一”改革任务。

  8.优化公共服务。按照《鹿寨县固定资产投资联合审批暂行细则》(鹿政办发〔2015〕49号)文件要求,推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并联审批机制。我县将重大项目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无偿代办、陪同协办、预约服务,从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统一实行并联审批,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次申请、当场办结、即时发证”的审批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县政府规定凡是以政府、政府办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都要经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县法制办共审核县政府、政府办各类文件、专题会议纪要30余件,均依法提出审核意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共11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柳州市和县人大备案。今年3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我县2016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如何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提交的材料,未经“三统一”并经公布并列入断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全县行政决策机关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决策。我县于10月底在全县行政决策机关建立重大决策审查制度。

  2.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都做到了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3.确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事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作为本次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县。今年3月份我办已将《关于调整鹿寨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事项作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事项报送自治区。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为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通过开展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出《关于鹿寨县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评估报告》,为日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县政府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供参考依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认真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补证换证工作。开展了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补证、换发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行政执法证补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于2017年3月24日下发该项工作通知,并将补证换证表格报送柳州市汇总后报自治区统一办理。第一季度全县共有13人因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名称变更或2016年漏发等原因补证换证。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换证人员信息。2017年,我县加强了对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组织全县部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34人报名参加考试。通过审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

  2.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鹿依法行政办发〔2016〕6号),成立了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公示方式和实施步骤等内容,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稳定。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受理本级行政复议6件,其中办结5件,1件在办。组织承办上级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办结6件,1件在办。根据职权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原则,组织乡镇、部门及时提交答辩状51 份等应诉材料及出庭应诉。2017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4件。积极办理县人民政府涉法事务,办理涉法事务4件,为政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了作用。

  2.认真办理好各项信该事项。对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及时调查、研究,组织部门认真查明事实,查阅文件,政策法规,及时正确地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做好当事人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指导当事人走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使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了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3人次,审查政府信访答复件3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建立县人民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强化和提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今年,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领导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解读》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年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县人民政府对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机制不健全,人员力量非常薄弱。

  二是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三是政府法制工作向社会宣传的力度、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行政复议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确保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公平和准确无误,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程序规定受案办案,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依法受案办案,公正裁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大文件审查力度,重点防止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的发生,切实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服务。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按照区市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采取培训骨干、典型引路、范本指导等措施,继续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四)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和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同时要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五)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结合当前形势,要提前考虑可能面临诉讼案件增多的因素,积极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

  (六)抓好基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宣传。一要加强政府法制研究工作。二要深入、广泛地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为促进临泉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2017年11月20日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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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报〔2017〕93号              签发人:邝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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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桂发〔2016〕24 号)和《2016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办发〔2016〕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认真学习《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鹿依法行政办发〔2017〕3号),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依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规划》(鹿政发〔2015〕9号)文件所制定的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制定了《鹿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鹿依法行政办发〔2016〕3号),对我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

  3.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印发《鹿寨县2017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鹿绩委发〔2017〕12号)和《鹿寨县2017年度绩效考评共性指标考核细则》(鹿绩委发〔2017〕13号),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把“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高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为鹿寨县2017年度县委、县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县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都成立审批股,审批事项全部向审批股集中。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部门进驻率100%。目前,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单位共38个,其中19个常设窗口,18个综合窗口,3个便民服务窗口,还设有2个咨询台,1个鹿寨县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人员95人。另外,在县人社局、公安交管大队设立外设办证点,其办理的业务全部纳入中心管理。目前,进入中心(含外设办证点)办理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共484项,其中行政许可249项,便民服务事项235项,涵盖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由进驻单位对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统一授权,实行首席代表审批制,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按照“窗口受理、内部运行、窗口出件、一站式办理”,形成了“部门事项小集中,全县事项大集中”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办证从项目立项到筹建生产所需的证照都能在中心“一站式”办结。

  5.实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动态化管理。开展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和项目清理活动。进一步梳理完善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完成了全县34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直机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后,经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1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0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8项,合并行政审批项目12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11项,冻结行政审批项目4项,转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区、市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38项,并已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6.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我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正式实施。2017年完成“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520户,占企业存续总量的98.82%,保障在2017年底前全面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目前已实现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登记信息数据共享,共享的方式是通过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平台网络传输实时共享。

  7.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研究制定本县《关于全面推进“四所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鹿办发〔2016〕25号),设立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通过整合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环卫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加强了健全综合执法制度,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有全县9 个乡镇完成“四所合一”改革任务。

  8.优化公共服务。按照《鹿寨县固定资产投资联合审批暂行细则》(鹿政办发〔2015〕49号)文件要求,推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并联审批机制。我县将重大项目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实行无偿代办、陪同协办、预约服务,从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统一实行并联审批,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次申请、当场办结、即时发证”的审批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县政府规定凡是以政府、政府办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都要经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县法制办共审核县政府、政府办各类文件、专题会议纪要30余件,均依法提出审核意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共11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柳州市和县人大备案。今年3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我县2016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如何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提交的材料,未经“三统一”并经公布并列入断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全县行政决策机关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决策。我县于10月底在全县行政决策机关建立重大决策审查制度。

  2.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都做到了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3.确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事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作为本次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县。今年3月份我办已将《关于调整鹿寨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事项作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事项报送自治区。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评估单位为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通过开展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出《关于鹿寨县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评估报告》,为日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县政府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供参考依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认真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补证换证工作。开展了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补证、换发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行政执法证补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于2017年3月24日下发该项工作通知,并将补证换证表格报送柳州市汇总后报自治区统一办理。第一季度全县共有13人因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名称变更或2016年漏发等原因补证换证。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换证人员信息。2017年,我县加强了对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组织全县部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34人报名参加考试。通过审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

  2.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鹿依法行政办发〔2016〕6号),成立了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公示方式和实施步骤等内容,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稳定。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受理本级行政复议6件,其中办结5件,1件在办。组织承办上级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办结6件,1件在办。根据职权各部门归口管理的原则,组织乡镇、部门及时提交答辩状51 份等应诉材料及出庭应诉。2017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4件。积极办理县人民政府涉法事务,办理涉法事务4件,为政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了作用。

  2.认真办理好各项信该事项。对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及时调查、研究,组织部门认真查明事实,查阅文件,政策法规,及时正确地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做好当事人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指导当事人走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使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了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3人次,审查政府信访答复件3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建立县人民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强化和提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今年,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领导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解读》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年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县人民政府对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机制不健全,人员力量非常薄弱。

  二是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三是政府法制工作向社会宣传的力度、覆盖面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行政复议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确保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公平和准确无误,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程序规定受案办案,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依法受案办案,公正裁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大文件审查力度,重点防止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的发生,切实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服务。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按照区市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采取培训骨干、典型引路、范本指导等措施,继续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四)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和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同时要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五)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结合当前形势,要提前考虑可能面临诉讼案件增多的因素,积极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

  (六)抓好基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宣传。一要加强政府法制研究工作。二要深入、广泛地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为促进临泉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2017年11月20日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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