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鹿寨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1-22 17:02   |  浏览量:

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柳发〔20172号)及《中共鹿寨县委员会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鹿发〔20172号)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亲自牵头抓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定《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督查落实。坚持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推行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加快转化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20192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鹿寨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紧扣,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3月份完成所有涉改部门的班子配备、集中挂牌工作和人员转隶工作,制定并完善了涉改部门的三定方案。通过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乡镇机构和事业站所,归集相近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 

  2.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持续深化一事通办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完善一事通办三张清单,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共纳入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达972项子项,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5.28%,网办率100%,政务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涉及需要在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V2.016个单位,9个乡镇,保留全区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52项,保留需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材料10项。召开营商环境突破年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大力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推动鹿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3.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文明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鹿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2019年双随机抽查、环保专项行动等各种检查共出动400多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0194月前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款金额共59.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责令限制生产案件2件。机构改革后(4月份后),向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环境违法案件20件。环境违法案件均经案审小组讨论后作出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报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执法结果全部按要求进行网上公开并推送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县未出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众赴邕赴京上访事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执行三统一工作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重新对《鹿寨县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在拟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利义务的项目,或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事项,均做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之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皆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县本级人大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政府研究并制定了《鹿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内容、制定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该文件已于2019726下发。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指导依法行政。为全县40个部门(乡镇)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形式和内容,为全面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118个村委会和社区配齐法律顾问,通过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为村委会和社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3.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完善法制审查机制,维护法制统一。2019年以来共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请示、方案、通知等464份,参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40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400余条,所提意见建议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并报上级备案规范性文件38件,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了《鹿寨县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5号),以及自治区、柳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要求,制定了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绩效考核标准,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要求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文字及音像记录材料,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决定。各行政执法机关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需经法制审核的事项。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实一线行政执法力量。结合各单位执法工作实际,合理配备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原则上全部分配到执法队伍一线,确保向基层重点倾斜。针对农业、文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触及深层次利益和矛盾的特征,坚持原则不含糊,盯紧重点环节,做到靶向发力。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要求,对涉改单位的职责和编制划转进行认真研究和测算,形成了划转清单,做到底子清、路线明。重新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整合相关执法职权,不留死角。于9月底已基本完成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和人员划转工作。把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工作纳入行政执法单位考核内容,增强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督查效能。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县各部门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二是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四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今年制定了《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分别到鹿寨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监督检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行政执法有关公示情况及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绩效材料的检查,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资格考试报名核验工作,组织并督促参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学习,全县共有144人通过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网络考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依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成立检查组分别到鹿寨县交通局、鹿寨县水利局、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现场评查的范围包括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案卷,通过评查工作的开展,各执法单位对办案材料收集,法律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整改,提高了案卷质量,促进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坚持复议为民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稳定,2019年以来共受理本级行政复议31件,组织承办上级行政复议案件16件,不予受理本级行政复议8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9件,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诉讼答辩状65份,并按规定出庭应诉。二是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执法单位落实并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调解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 

  2.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活动的有关规定。2019年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4次。相关部门组织旁听庭审活动2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严格按照《鹿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跟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总结和研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拓进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向前迈进。根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市县政府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个人自学、单位集体学习、党校干部培训或者干部网络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对执法人员开展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八)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我县紧跟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的工作部署,及时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同时成立了四个协调小组,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何世恰担任,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林华担任。2019823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何世恰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执法部门对于自身执法职责掌握不清,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拖延、推诿、消极处理等不作为态度。一旦到了不得不执法的地步,又为了缩短时间达到目的只能“乱作为,导致行政执法事实不清程序不完善,违法风险大大增加。 

  (二)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不健全。一些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队伍弱化,未能为本部门本单位做好法制审核和把关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20196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执法人员总数不足20人的,至少应配置1名法制审核人员。我县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编制较少,无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工作。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收官之年,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抓住重点关键、迅速查漏补缺,对标整改,梳理创新亮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顺利实现。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法治理念,以及依法行政首先要确保程序正当的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区分不同层次,选择不同内容,制定完善不同层级学法制度,突出抓好五个层面的学法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领导的依法行政培训;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专题研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岗位职能培训;部门法制股室人员实务培训。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与市场良性关系。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合理设置机构,理顺权责关系,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鹿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好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智库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合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类别划分,提高备案率。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处理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有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质量和绩效评估论证机制,深化我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工作。 

  (四)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案件全程说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机制、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载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积极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的倒逼作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探索与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对行政执法开展监督。联合监察部门做好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规定。 

  (六)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各执法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创新普法方式,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的形式和内容,广泛收集全县执法案例,以案释法,让广大受众更直观地理解法律及法律的实际运用。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发动律师培养村级法律明白人,到村屯开展法治宣讲和咨询服务,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2020120日    

    

    

    

    

                                                                     

    抄报:柳州市人民政府。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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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鹿寨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1-22 17:02   

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柳发〔20172号)及《中共鹿寨县委员会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鹿发〔20172号)要求,现将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亲自牵头抓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定《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督查落实。坚持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推行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加快转化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20192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鹿寨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环环紧扣,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3月份完成所有涉改部门的班子配备、集中挂牌工作和人员转隶工作,制定并完善了涉改部门的三定方案。通过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乡镇机构和事业站所,归集相近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 

  2.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持续深化一事通办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完善一事通办三张清单,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共纳入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达972项子项,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5.28%,网办率100%,政务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涉及需要在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V2.016个单位,9个乡镇,保留全区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52项,保留需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材料10项。召开营商环境突破年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大力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推动鹿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3.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文明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鹿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2019年双随机抽查、环保专项行动等各种检查共出动400多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0194月前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款金额共59.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责令限制生产案件2件。机构改革后(4月份后),向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环境违法案件20件。环境违法案件均经案审小组讨论后作出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报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执法结果全部按要求进行网上公开并推送给相关部门。2019年我县未出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众赴邕赴京上访事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执行三统一工作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重新对《鹿寨县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在拟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利义务的项目,或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事项,均做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之后,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皆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县本级人大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政府研究并制定了《鹿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内容、制定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该文件已于2019726下发。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指导依法行政。为全县40个部门(乡镇)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并不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形式和内容,为全面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118个村委会和社区配齐法律顾问,通过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为村委会和社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3.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完善法制审查机制,维护法制统一。2019年以来共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请示、方案、通知等464份,参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40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400余条,所提意见建议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并报上级备案规范性文件38件,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了《鹿寨县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5号),以及自治区、柳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要求,制定了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绩效考核标准,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要求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文字及音像记录材料,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决定。各行政执法机关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需经法制审核的事项。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实一线行政执法力量。结合各单位执法工作实际,合理配备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原则上全部分配到执法队伍一线,确保向基层重点倾斜。针对农业、文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触及深层次利益和矛盾的特征,坚持原则不含糊,盯紧重点环节,做到靶向发力。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要求,对涉改单位的职责和编制划转进行认真研究和测算,形成了划转清单,做到底子清、路线明。重新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整合相关执法职权,不留死角。于9月底已基本完成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和人员划转工作。把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工作纳入行政执法单位考核内容,增强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督查效能。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县各部门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二是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四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今年制定了《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分别到鹿寨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监督检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行政执法有关公示情况及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绩效材料的检查,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我县营商环境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资格考试报名核验工作,组织并督促参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学习,全县共有144人通过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网络考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依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成立检查组分别到鹿寨县交通局、鹿寨县水利局、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现场评查的范围包括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案卷,通过评查工作的开展,各执法单位对办案材料收集,法律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整改,提高了案卷质量,促进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坚持复议为民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稳定,2019年以来共受理本级行政复议31件,组织承办上级行政复议案件16件,不予受理本级行政复议8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9件,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诉讼答辩状65份,并按规定出庭应诉。二是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执法单位落实并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调解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 

  2.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庭审活动的有关规定。2019年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4次。相关部门组织旁听庭审活动2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严格按照《鹿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跟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总结和研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拓进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向前迈进。根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市县政府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个人自学、单位集体学习、党校干部培训或者干部网络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对执法人员开展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八)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我县紧跟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的工作部署,及时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同时成立了四个协调小组,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何世恰担任,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林华担任。2019823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何世恰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执法部门对于自身执法职责掌握不清,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拖延、推诿、消极处理等不作为态度。一旦到了不得不执法的地步,又为了缩短时间达到目的只能“乱作为,导致行政执法事实不清程序不完善,违法风险大大增加。 

  (二)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不健全。一些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队伍弱化,未能为本部门本单位做好法制审核和把关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20196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执法人员总数不足20人的,至少应配置1名法制审核人员。我县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编制较少,无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工作。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收官之年,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抓住重点关键、迅速查漏补缺,对标整改,梳理创新亮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顺利实现。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法治理念,以及依法行政首先要确保程序正当的法治思维。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区分不同层次,选择不同内容,制定完善不同层级学法制度,突出抓好五个层面的学法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领导的依法行政培训;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专题研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岗位职能培训;部门法制股室人员实务培训。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与市场良性关系。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合理设置机构,理顺权责关系,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鹿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好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智库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合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类别划分,提高备案率。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处理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有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质量和绩效评估论证机制,深化我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工作。 

  (四)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案件全程说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机制、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载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积极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的倒逼作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探索与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对行政执法开展监督。联合监察部门做好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规定。 

  (六)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各执法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创新普法方式,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的形式和内容,广泛收集全县执法案例,以案释法,让广大受众更直观地理解法律及法律的实际运用。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发动律师培养村级法律明白人,到村屯开展法治宣讲和咨询服务,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2020120日    

    

    

    

    

                                                                     

    抄报:柳州市人民政府。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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