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3年监督考核结果公告(柳财采〔2024〕3号)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柳财采〔2023〕27号)和《关于对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柳财采〔2023〕38号)的相关规定,柳州市财政局依法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集采中心”)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重点考核四方面的内容: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含随机抽取20名采购人、20名供应商、柳州市本级和6个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对市集采中心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执行法律纪律情况。并选取5个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场检查。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市集采中心自查;第二阶段:采购人、供应商、财政部门满意度评价;第三阶段:财政部门现场检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采购文件制作规范,不存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内部各类制度比较完善。档案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异地评标项目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考核结果
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柳财采〔2023〕27号)第十八条,经综合考核,2023年市集采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