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8年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22号)和《关于对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柳财采〔2018〕33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心”)进行考核,现将本机关对集中采购中心的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4-2号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重点开展了基础工作考核、代理程序考核、服务质量和业绩考核、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考核、信息统计考核等五方面内容,并抽取了5个代理项目进行了书面检查。
三、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集中采购中心自查阶段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实地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四、存在问题
考核发现,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同时,2018年集中采购中心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人员配备要进一步加强;2.基础数据库资料不够完善;3.资料归档不够规范;4.招标文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考核结果
根据《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评分制度,经监督考核后综合评价,2018年集中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