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寨县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B地块总平面调整公示
鹿寨县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B地块总平面已于2023年8月10日经我局批准,现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1.总建筑面积由9850.13㎡调整为9981.20㎡。容积率由1.26调整为1.28。建筑占地面积不变,建筑密度不变,总平布局不变。
2.其中:1#材料仓库建筑面积由2411.64㎡调整为2405.48㎡;2#材料成品仓库建筑面积由4731.81㎡调整为4850.56㎡;3#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由1347.34㎡调整为1356.58㎡;4#精深加工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由1347.34㎡调整为1356.58㎡。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鹿寨县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项目B地块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4月24日前报送至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6663918/6663919(政策法规股)、6663972(规划与调控股)。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