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广西鹿寨鹏阔建材有限公司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提供预拌混凝土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7月5日,我局联合寨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对群众反映位于寨沙镇官庄村下窑灰屯的广西鹿寨鹏阔建材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检。经检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广西鹿寨鹏阔建材有限公司目前仍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广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严禁该公司向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提供预拌混凝土,同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的通知》(鹿住建字〔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报。
附件: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的通知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