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0〕23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鹿政办发〔2020〕23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9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5月19日
鹿寨县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关心关爱干部精神,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和《柳州市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条措施》,实施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三年计划,解决乡镇干部交流住房困难,改善乡镇交流干部生活条件,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柳州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决策部署,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工作,改善乡镇干部居住条件,激发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为我县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时间,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工作(新建和维修、增加配套设施),重点解决乡镇干部周转住房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周转住房数量不足等问题,切实改善乡镇干部住房条件,为乡镇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建设原则
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坚持新建和维修改造相结合,坚持宜修则修、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坚持规模适度、经济实用的原则,确保周转住房建设规模与实际需要相适应。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项目业主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新建乡镇干部周转住房采用石墨烯EPS材料建设(该材料的结构特性只支持建筑高度15米以下建筑的建设),建筑式样从柳州市住建局推荐的五种建筑方案(详见附件1)中选取一种,与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的建筑风格保持统一。
四、建设任务
根据柳州市委组织部、柳州市住建局下达的任务,2020-2022年,我县乡镇干部周转楼建设工作任务为:新建乡镇干部周转住房148套,70平方米/套,总建筑面积10360平方米;维修改造周转住房150套。(详见附件2)
五、资金来源
建设项目资金(新建和维修改造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各县区50%资金补助,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资金管理采取按进度拨付的方式,优先考虑已落实配套资金和土地的项目。
六、建设时间要求
各乡镇新建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分3年进行建设(详见附件2),优先考虑边远乡镇以及周转住房紧缺的乡镇。本年度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各乡镇维修改造现有周转住房工作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建乡镇干部周转房工作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开工建设。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2020年2月至2022年10月)。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和维修由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方案实施本区域内的项目,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确保各乡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属于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总结评估考核(2022年12月前)。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开展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工作进评估考核,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
八、使用管理
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只住不售,周转使用。县住建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分配条件、分配方法、房屋维修办法和人员调离后限期退房的规定等管理细则。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是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把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做好具体项目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要保证资金及时安排到位,并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好配套资金;县发改局负责会同县财政局下达投资计划,县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住建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县审计局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涉及基层干部切身利益,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竣工验收严格监督把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加强督查工作,及时通报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1.鹿寨县2020年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计划表
1-2.鹿寨县2021年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计划表
1-3.鹿寨县2022年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计划表
2-1.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筑方案A-1户型图
2-2.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筑方案A-2户型图
2-3.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筑方案B-1户型图
2-4.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筑方案B-2户型图
2-5.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筑方案C户型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