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民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养老和家政服务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商务部组织制定了《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
商务部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