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9-09 10:02   |  浏览量:

为鼓励企业引进高素质紧缺急需人才,落实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鹿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人员按时间申报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9月(每年9月)

二、申报地点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鹿寨镇汇锦安置小区1号鹿寨县社保中心大楼5楼)联系电话:0772-6824688

三、申报材料

1.《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符合个人申报人才类别条件有关资质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所在单位出具)

8.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所在单位出具)

9.申报人当年出勤表(所在单位年底提供)

附件: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关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鹿办发〔2017〕11号)文件第四大点中的第(二)小点规定“对新进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我区参加人事代理,不含柔性流动,下同),经一定程序考核认定后,在三年内按引进人才的实际工作月数,按照下列标准由政府财政给予生活津贴:

1.两院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指国家杰出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进入国家“百万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

2.享受国务院、自治区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得国家、自治区政府级科学技术类表彰奖励的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

3.获得市政府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

4.县外被评为市政府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称号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5携带已经过上级权威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包括其它具有重大开发价值的技术项目)、高新技术或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自愿到本县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

6.引进国内知名专家、正高职称、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元的住房补贴,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口安置,确有困难的,由我县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就业;其未成年女子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学校学额许可范围内优先择校,不受户口限制。

7.对引进在企业工作的正高级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高级技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企业每年安排体检一次,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元的体检费用补贴。

8.目前已在鹿寨县企业工作的上述各类人才,参照本政策享受相同待遇。”


附件: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doc

               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照片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鹿时间


联系电话


鹿前学习或工作单位


现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联系部门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与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月至           

月均薪酬


申报人才

类别


户口所在地


人事关系所在地


学习与工作简历


鹿工作情况简介


申明

本人所报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签字:               

本单位所报资料属实,申报人符合奖励条件,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用人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给予该同志按其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工资外生活补贴______/

县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

     

经审核,同意给予该同志按其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工资外生活补贴__________/,从___________执行。

       

县委人才领导小组(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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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9-09 10:02   

为鼓励企业引进高素质紧缺急需人才,落实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鹿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人员按时间申报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9月(每年9月)

二、申报地点

鹿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鹿寨镇汇锦安置小区1号鹿寨县社保中心大楼5楼)联系电话:0772-6824688

三、申报材料

1.《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符合个人申报人才类别条件有关资质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所在单位出具)

8.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所在单位出具)

9.申报人当年出勤表(所在单位年底提供)

附件: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关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鹿办发〔2017〕11号)文件第四大点中的第(二)小点规定“对新进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我区参加人事代理,不含柔性流动,下同),经一定程序考核认定后,在三年内按引进人才的实际工作月数,按照下列标准由政府财政给予生活津贴:

1.两院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指国家杰出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进入国家“百万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

2.享受国务院、自治区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者获得国家、自治区政府级科学技术类表彰奖励的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

3.获得市政府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

4.县外被评为市政府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称号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5携带已经过上级权威部门认定的高科技项目(包括其它具有重大开发价值的技术项目)、高新技术或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自愿到本县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

6.引进国内知名专家、正高职称、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元的住房补贴,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口安置,确有困难的,由我县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就业;其未成年女子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学校学额许可范围内优先择校,不受户口限制。

7.对引进在企业工作的正高级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高级技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企业每年安排体检一次,政府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元的体检费用补贴。

8.目前已在鹿寨县企业工作的上述各类人才,参照本政策享受相同待遇。”


附件: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doc

               鹿寨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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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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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鹿时间


联系电话


鹿前学习或工作单位


现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联系部门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与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月至           

月均薪酬


申报人才

类别


户口所在地


人事关系所在地


学习与工作简历


鹿工作情况简介


申明

本人所报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签字:               

本单位所报资料属实,申报人符合奖励条件,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用人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给予该同志按其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工资外生活补贴______/

县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

     

经审核,同意给予该同志按其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工资外生活补贴__________/,从___________执行。

       

县委人才领导小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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