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2-20 09:55   |  浏览量: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做好我县中小学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校开学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2月24日、25日学生回校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2024年春学期共20周,从2024年2月26日—2024年7月12日。职业学校可参照中小学开学时间,根据学校实际自行调整开学时间,但需报县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开学工作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严防涉校涉生各类安全、稳定事件发生。要在开学前重点围绕校园(舍)建筑、围墙、护坡、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线路、校园加装防护设施、校内在建项目工程等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2024年春学期顺利开学

在开学后一周内,县教育局包点干部要按照《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表》(附件1)安排,到包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学校限期整改。

)做好卫生防控工作。校要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一次校园全面卫生清洁、除四害消杀行动,切实改善卫生状况,确保校舍安全、环境整洁、功能完善,避免因校舍环境差而产生负面舆情。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师生自觉履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坚持“多病共防”,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和师生健康。

三)深入开展开学教育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安排好开学典礼和校情校史、校规校纪、心理辅导、安全教育课等教育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铁路护路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

(四)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在开学前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深入了解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具体原因,对无故不返校的学生要立即开展劝返工作,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对已准许办理休学、缓学手续的学生,要集中开展一次劝返,尽力劝导其返校复学,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收费政策,坚持教育收费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自立项目收费。严格审查进入校园开展商业活动的行为,及时纠正将收费或第三方收费与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业务捆绑的违规行为。严格学生管理,严防出现随意不到校、旷课或请假时间过长,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规范开展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坚持自愿征订原则,坚决防范出现违规推荐、代购教辅资料等不良行为,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严格落实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要求,重点治理作业过多、要求家长或学生评改作业、违规补课、变相补课等问题,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2号)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切实保障劳动教育课程和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开设。小学一年级要实行“零起点”教学,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促进幼小衔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

(六)切实做好“双减”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实,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双减”专题学习活动,提高师生对“双减”政策的认识。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新课标的学习研修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课堂效率,确保教育减量增质。学校要加强向家长宣传,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培训效果,不盲目给孩子报兴趣班,多开展有利于激发求知欲、好奇心、发展兴趣特长的体验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培训,规避培训风险,不要将小孩送到无证的“黑培训班”“黑培训点”培训。

(七)严格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10号)要求,对开展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着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一是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不得将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二是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三是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因地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四是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五是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八)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各学校要聚焦学校常规管理、教学教研能力提升、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指导,推进学区制改革和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常态化开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重点治理作业过多、要求家长或学生评改作业、违规补课、变相补课等问题。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三新”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将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提升高中阶段教学质量迈上新阶。

(九)开展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教育。各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教育,努力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学习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确保顺利完成学业。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和送教上门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指导和帮助,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推进集团化办学。各中小学要把“集团化办学”作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以实施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帮扶为主的学区制管理改革,各集团学校要根据《关于调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和帮扶联盟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集团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组织开展集团校教研活动和学区联盟活动。

三、做好开学统计和材料上报工作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春学期开学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于2月23日前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基教股备案。

(二)及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

1.2月29日前,各学校将开学工作总结及《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附件4)、《鹿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注册登记表》附件6电子版报送基教股邮箱,各乡镇中心校汇总本乡镇学校、幼儿园数据上报。鹿寨分院将开学工作总结2024季学期职业院校开学统计表》(附件5报基教股邮箱

2.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干部开学后1周内,根据《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表》(附件1)的安排到包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于38日前将2024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2024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送县教育局安稳办。

3.县教育局督导室联合县教研室不定期抽查学校开足开齐课程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基教虞信忠、李海,联系电话6818541,邮箱:lzjj6818541@163.com;

安稳办罗军联系电话6826982,邮箱:JYJ6826982@163.com

附件:1.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

2.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3.2024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4.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

          5.鹿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注册登记表

          6.2024年春学期学生注册表(小学、初中、高中)

7.整改通知书

附件1: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表(2024.02.20)(3).docx

附件2: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xls

附件3: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2024年春季学期职业院校开学统计表.xls

附件4: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附表1-6).xls

附件6:鹿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注册登记表.xls

附件7:整改通知书.docx



                                     鹿寨县教育局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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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2-20 09:55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做好我县中小学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校开学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2月24日、25日学生回校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2024年春学期共20周,从2024年2月26日—2024年7月12日。职业学校可参照中小学开学时间,根据学校实际自行调整开学时间,但需报县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开学工作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严防涉校涉生各类安全、稳定事件发生。要在开学前重点围绕校园(舍)建筑、围墙、护坡、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线路、校园加装防护设施、校内在建项目工程等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2024年春学期顺利开学

在开学后一周内,县教育局包点干部要按照《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表》(附件1)安排,到包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学校限期整改。

)做好卫生防控工作。校要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一次校园全面卫生清洁、除四害消杀行动,切实改善卫生状况,确保校舍安全、环境整洁、功能完善,避免因校舍环境差而产生负面舆情。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师生自觉履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坚持“多病共防”,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和师生健康。

三)深入开展开学教育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安排好开学典礼和校情校史、校规校纪、心理辅导、安全教育课等教育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铁路护路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

(四)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在开学前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深入了解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具体原因,对无故不返校的学生要立即开展劝返工作,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对已准许办理休学、缓学手续的学生,要集中开展一次劝返,尽力劝导其返校复学,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收费政策,坚持教育收费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自立项目收费。严格审查进入校园开展商业活动的行为,及时纠正将收费或第三方收费与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业务捆绑的违规行为。严格学生管理,严防出现随意不到校、旷课或请假时间过长,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规范开展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坚持自愿征订原则,坚决防范出现违规推荐、代购教辅资料等不良行为,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严格落实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要求,重点治理作业过多、要求家长或学生评改作业、违规补课、变相补课等问题,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2号)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切实保障劳动教育课程和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开设。小学一年级要实行“零起点”教学,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促进幼小衔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

(六)切实做好“双减”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实,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双减”专题学习活动,提高师生对“双减”政策的认识。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新课标的学习研修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课堂效率,确保教育减量增质。学校要加强向家长宣传,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培训效果,不盲目给孩子报兴趣班,多开展有利于激发求知欲、好奇心、发展兴趣特长的体验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培训,规避培训风险,不要将小孩送到无证的“黑培训班”“黑培训点”培训。

(七)严格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10号)要求,对开展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着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一是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不得将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二是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三是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因地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四是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五是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八)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各学校要聚焦学校常规管理、教学教研能力提升、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指导,推进学区制改革和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常态化开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重点治理作业过多、要求家长或学生评改作业、违规补课、变相补课等问题。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三新”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将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提升高中阶段教学质量迈上新阶。

(九)开展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教育。各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教育,努力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学习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确保顺利完成学业。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和送教上门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指导和帮助,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推进集团化办学。各中小学要把“集团化办学”作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以实施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帮扶为主的学区制管理改革,各集团学校要根据《关于调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和帮扶联盟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集团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组织开展集团校教研活动和学区联盟活动。

三、做好开学统计和材料上报工作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春学期开学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于2月23日前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基教股备案。

(二)及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

1.2月29日前,各学校将开学工作总结及《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附件4)、《鹿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注册登记表》附件6电子版报送基教股邮箱,各乡镇中心校汇总本乡镇学校、幼儿园数据上报。鹿寨分院将开学工作总结2024季学期职业院校开学统计表》(附件5报基教股邮箱

2.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干部开学后1周内,根据《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表》(附件1)的安排到包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于38日前将2024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2024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送县教育局安稳办。

3.县教育局督导室联合县教研室不定期抽查学校开足开齐课程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基教虞信忠、李海,联系电话6818541,邮箱:lzjj6818541@163.com;

安稳办罗军联系电话6826982,邮箱:JYJ6826982@163.com

附件:1.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

2.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3.2024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4.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

          5.鹿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注册登记表

          6.2024年春学期学生注册表(小学、初中、高中)

7.整改通知书

附件1:鹿寨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包点学校安排表(2024.02.20)(3).docx

附件2: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xls

附件3: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2024年春季学期职业院校开学统计表.xls

附件4: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附表1-6).xls

附件6:鹿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生注册登记表.xls

附件7:整改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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