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规划】鹿寨县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来源: 鹿寨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9-07-08 15:47   |  作者: 廖元锋   |  浏览量:

     

  一、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

  补助对象及范围: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含外县在我县就读)。补助标准:1500元/生/年。(注: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据实直接免除;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标

  准高于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等于或低于补助标准的直接免除)

  办理流程:家长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材料→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 →家长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幼儿就读的幼儿园。

  二、小学、初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及范围:全县寄宿制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评审→校内公示7天→学生签字确认→发放补助金(转入学生银行卡)→张贴公告。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小学、初中学校。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及范围: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并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一等资助。    资助标准: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提交助学金申请表及贫困证明材料→学校评审→校内公示→学生签字确认→县资助中心统发补助金(转入学生资助卡)。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

  免学费对象及范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

  免学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除学费。鹿寨中学590元/生/学期,鹿寨县实验高级中学395元/生/学期。

  办理流程:学生库区移民子女身份认定(库区移民局)→学生提交免学费申请材料→学校审核身份→校内公示→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三)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对象及范围: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自治区示范性高中1800元/生/年,非示范性高中14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材料→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 →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补助对象及范围: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当年录取的柳州市户籍(含六县)应、历届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资助。

  补助标准:1.自治区路费:区内500元/生,区外1000元/生。2.市县政府一次性学费补助:本科区外重点院校3000元/生;本科提前批、本科区内重点院校和本科普通院校2000元/生,专科院校1500元/生。

  办理流程: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汇总县资助中心审批→县资助中心统发补助金(转入学生银行卡)。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及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2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20%)和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评审(班级,校资助办、校级三级评审)→校内公示→学生签字确认资助名单→县资助中心统发补助金(转入学生资助卡)。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中职免学费

  免学费对象及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3年级在校生。    免学费标准:1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资助对象及范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全区每年奖励10000名。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五、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及范围: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生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及以上最高12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预申请→在线申请→资格认定→提交申请材料→签订合同→高校报到→发放贷款到高校账户。   

  实施部门: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资助标准:按学年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补偿;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

  办理流程:向工作单位所在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核→市资助中心汇总报区资助中心→区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由县资助中心发放资助金。    实施部门:工作单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在就读高校办理的有以下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咨询部门: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2-6828095  0772-682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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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规划】鹿寨县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来源: 鹿寨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9-07-08 15:47    |  作者: 廖元锋

     

  一、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

  补助对象及范围: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含外县在我县就读)。补助标准:1500元/生/年。(注: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幼儿据实直接免除;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标

  准高于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等于或低于补助标准的直接免除)

  办理流程:家长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材料→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 →家长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幼儿就读的幼儿园。

  二、小学、初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及范围:全县寄宿制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评审→校内公示7天→学生签字确认→发放补助金(转入学生银行卡)→张贴公告。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小学、初中学校。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及范围: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并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一等资助。    资助标准: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提交助学金申请表及贫困证明材料→学校评审→校内公示→学生签字确认→县资助中心统发补助金(转入学生资助卡)。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

  免学费对象及范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

  免学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除学费。鹿寨中学590元/生/学期,鹿寨县实验高级中学395元/生/学期。

  办理流程:学生库区移民子女身份认定(库区移民局)→学生提交免学费申请材料→学校审核身份→校内公示→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三)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对象及范围: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自治区示范性高中1800元/生/年,非示范性高中14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材料→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 →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补助对象及范围: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当年录取的柳州市户籍(含六县)应、历届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资助。

  补助标准:1.自治区路费:区内500元/生,区外1000元/生。2.市县政府一次性学费补助:本科区外重点院校3000元/生;本科提前批、本科区内重点院校和本科普通院校2000元/生,专科院校1500元/生。

  办理流程: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汇总县资助中心审批→县资助中心统发补助金(转入学生银行卡)。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及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2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20%)和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00%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评审(班级,校资助办、校级三级评审)→校内公示→学生签字确认资助名单→县资助中心统发补助金(转入学生资助卡)。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中职免学费

  免学费对象及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1-3年级在校生。    免学费标准:1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资助对象及范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全区每年奖励10000名。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办理流程: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签字确认。   

  实施部门:学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五、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及范围: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生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及以上最高12000元/生/年。

  办理流程:预申请→在线申请→资格认定→提交申请材料→签订合同→高校报到→发放贷款到高校账户。   

  实施部门: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资助标准:按学年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补偿;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

  办理流程:向工作单位所在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核→市资助中心汇总报区资助中心→区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由县资助中心发放资助金。    实施部门:工作单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在就读高校办理的有以下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咨询部门: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2-6828095  0772-682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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