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公示
关于鹿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9〕68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完成对鹿寨镇新村村黄皮屯、平山镇榨油村榨油屯、寨沙镇全坡村龙岩水库等3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现将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
鹿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 | 乡镇名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源地使用状态 | 取水口坐标 | 保护区类型 | 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 |
水域 | 陆域 | |||||||
1 | 鹿寨镇 | 新村村黄皮屯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现用 | E109°47′50.87″,N24°30′37.50″ | 一级保护区 | -- | 以取水口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圆形区域 |
二级保护区 | -- | 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向外径向300m范围的圆形区域 | ||||||
2 | 寨沙镇 | 龙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湖库型 | 现用 | E109°56′19.04″,N24°33′7.70″ | 一级保护区 |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 | 龙岩水库正常水位线沿地表水平外延200m范围的区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二级保护区 | 入库支流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龙岩水库汇水区,为二级保护区陆域 | ||||||
3 | 平山镇 | 榨油村榨油屯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现用 | E109°32′35.34″,N24°43′29.28″ | 一级保护区 | -- | 以取水口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圆形区域 |
二级保护区 | -- | 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向外径向300m范围的圆形区域 |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3日-2月18日
联系单位: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31号
联系电话:0772-686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