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城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公告
一、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水质
鹿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共5个,其中国控断面3个:渔村、脚板洲、旧街村断面;区控断面1个:对亭站(建有自治区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简称为“水站”);市控断面1个:百鸟滩断面。
国控断面、市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站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结果,2023年第三季度鹿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考核鹿寨县的3个国控断面中,渔村、旧街村、脚板洲断面均达Ⅱ类水质,达到相应考核目标要求;对亭站达Ⅱ类水质,达到相应考核目标要求;百鸟滩断面达Ⅱ类水质,达到相应考核目标要求。
(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鹿寨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鹿寨县城洛清江窑上石鼓饮用水水源地。
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每季度的常规监测项目共计61项,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在每两年的6月或7月进行一次全分析(109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结果,2023年第三季度鹿寨县城洛清江窑上石鼓饮用水水源地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因此2023年第三季度鹿寨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二、1-9月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月份 | 环境空气优良率(%) | PM10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 PM2.5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 综合指数 |
1-9月 | 98.5 | 41 | 27 | 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