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9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柳州市东方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州市东方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金鸡路53号 | 鹿审环批复[2024]21号 | 同意 | 2024/9/2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6819151,电子邮箱:lzxspzx@126.com,通讯地址:
柳州市鹿寨县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二楼,邮编:54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