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寨县平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的规定要求,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按照鹿寨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鹿寨县平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的有关要求,现将鹿寨县平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以便征求有关部门及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9月27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2《公众意见调查表》反馈邮箱或书面反馈至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
联系邮箱:qjsyb8500@126.com
联系电话:0772-6869519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