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1〕9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5)》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5日
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5)
为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和《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行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坚持生态立县,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将鹿寨县打造为绿色发展引领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全面建设阶段(2019-2023年)
在进一步巩固自治区级生态县成果基础上,针对尚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标进行集中攻坚。明确鹿寨县生态环境空间分布特点、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和压力,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标准,夯实基础,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生活绿色化逐步形成、生态文化氛围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高。2023年底,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的标准要求。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
在达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县建设各方面的水平。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不断丰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健康、稳定发展状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完备健全,经济运行持续健康增长,社会发展全面进步,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的领导,成立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轶 县委书记
杨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韦永祥 县委副书记、鹿寨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兼)
陈波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建华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周有海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廖能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 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鸿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伟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谭 梅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周富道 县政府办主任
陈 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 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兼)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罗凌基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健高 县发改局局长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吴冬宁 县科工贸局局长
伍先朝 县交通局局长
梁现平 县水利局局长
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志友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徐文忠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琴 县审计局局长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军文 县统计局局长
周采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肖刘元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许 鹏 县住建局局长
覃满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勇军 黄冕镇党委书记
陈梦军 黄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戴福奎 平山镇党委书记
黄雪勇 平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党委书记
周汉锋 中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云天 江口乡党委书记
梁 坤 江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韦 丽 导江乡党委书记
韦云庭 导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 波 寨沙镇党委书记
梁定峰 寨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廖鹏翔 四排镇党委书记
韦柳春 四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秦春发 拉沟乡党委书记
刘春霞 拉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邓芳军 鹿寨镇党委书记
韦继寿 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凌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计巧姑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和督查督办,定期对创建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创建信息汇总、申报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对具体承担的指标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或管理措施,确保指标按创建目标达标。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健全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1.源头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依法规范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源控制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2.过程严管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建立生态文明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规范化考核,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3.后果严惩制度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生态建设领导机制建设,考察鹿寨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绿色GDP考评体系,强化生态环保指标在政绩考评中的权重。落实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及赔偿制度,执行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环境质量属地负责制,加强乡镇内生态环境监察力度。
4.环境经济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政府环保投入责任,扩大规划实施需要的财政专项资金规模,确保关键目标、重点任务的实施完成。制定环保项目和绿色消费的资金引导、鼓励政策,鼓励发展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进绿色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二)构建优良友好的生态安全体系
1.全面实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扬尘、露天焚烧、餐饮业油烟等污染防控,加强执法监督。
深入推进碧水攻坚战。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立饮用水水源监控信息系统与预警应急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加强跨界区域水环境质量保护,强化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启动实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控工业用地土壤污染,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开展农业污染、生活污染源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推进噪声环境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固物危废处置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强环境执法监察,提升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2.着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全防全控战略,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制定总量控制实施任务,持续强化总量控制管理。加大污染减排监管力度,确保排污企业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3.强化区域生态安全和保护修复
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大香桥岩国家级地质公园、拉沟乡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培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活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公益林及天然林管护等制度,推动鹿寨生态功能示范区建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4.严格管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建立和强化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强化企业、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应急保障各项措施。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三)构建稳定可靠的生态空间体系
1.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明确属地责任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估。
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合理整合优化县域内自然保护地,解决鹿寨县内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问题。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强化水域岸线规划管理,落实河湖岸线分区管理保护,完成上级河湖岸线保护率管控目标。规范渉河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动态监测监控,健全河湖水域岸线监测体系和评价预警机制。
2.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县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积极对接柳州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构建“一心五轴、一核三片区”新型城镇体系。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生态的山水园林城镇,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照“西连、东拓、南延、北展”的城镇化发展思路,加快同城化发展步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充分利用鹿寨县优势,加快推进与柳州市区同城化进程。有序构建功能完善、多民族文化融合、绿色低碳、特点突出、辐射能力强的新型城镇化体系。
(四)构建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
1.发展生态工业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全面提高汽车产业链本地配套率。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大力推动机械产业“二次创业”。重整壮大化工及日化产业。推进鹿寨电镀产业园建设。加快推动轻工产业振兴发展。
大力发展重点新兴工业。发展新型绿色建材生产技术,加快水泥生产信息化改造。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力争形成石墨烯产业聚集区域。大力发展新技术产业。重点推进高附加值汽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和技术升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保温、防火隔热等新型绿色建材。发展医药制造业产业。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围绕产业转型,优化产能结构。加快发展“高精专”项目,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循环化改造,大力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推广使用清洁产品,推进清洁化生产。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产城互动发展布局。以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成为广西产城互动试点园区为契机,加快与市区同城化进程。促进园区扩容提质与循环化改造。按照“一区三带三园”发展布局,强化园区提质增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化改造思路,建设项目示范点,实现园区内循环与外向型循环生产清洁化。
加强科技创新。重点推进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增加技改投资,促进汽车、建材、化工、林业加工等产业不断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2.发展生态旅游
完善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发挥鹿寨区位优势,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构建“一心一核两轴七区”的空间发展结构。加速旅游业的规模扩张和质的提升,将鹿寨县打造成为柳州——桂林旅游圈的重要节点,桂中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
升级旅游项目。以重大项目、新型旅游项目助推鹿寨县旅游转型升级。健全旅游产业链,盘活旅游资源存量,实现鹿寨县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
加强旅游服务业建设。以发展全域旅游为抓手,加强鹿寨县各项旅游要素建设,构建全域旅游要素体系,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系统,提高鹿寨县旅游服务水平。
3.发展生态农业
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和完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和电商销售平台。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与监管。鼓励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打造农产品品牌。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积极拓展农业新型业态。依托资源和效益比较优势,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合理构建特色农业发展格局。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工作。大力发展体验式休闲观光农业。
构建生态农业体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发展不损害农地性质、与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扩大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
4.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循环型服务业发展。建立低碳、循环、高效的绿色物流体系。推进餐饮住宿行业绿色化,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构建循环型旅游服务体系,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建设循环农业典型模式,培育循环农业示范企业,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示范项目。
(五)构建优美和谐的生态生活体系
1.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持续加强集中式供水设施的维护改造,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农村改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县城承载力。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实施“智慧鹿寨”建设工程,促进鹿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深化城乡生态绿地一体化建设。巩固提升中国生态强县、国家园林县城和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成果,完善县城生态功能。加大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建立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园林式单位。深入开展“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以建设“三线二区九园”为重点,实施绿化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
2.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体系,全面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积极推进绿色办公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模式。
(六)构建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
1.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加强面向决策层的环保宣传,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在全县形成学习生态文明精神、领悟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生态文明准则的良好氛围。
弘扬本土特色传统文化。推动本土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以“全域旅游,绿游鹿寨”为总体定位,以休闲游为主题,建成柳州与桂林旅游连接的东部重要节点。
打造生态文明弘扬平台。加强香桥岩国家地质公园和拉沟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文化载体的建设和管理。依托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阵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宣传载体建设,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氛围,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提升校园生态文明教育,重视课堂生态文明教育。
2.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积极推进公共参与。广泛动员民间环保组织的力量,培养公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与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个人为主力的生态文化建设体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推行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机制。搭建生态管理信息公共平台,畅通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参与渠道,满足公众知情权,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决策、生态监督和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宣传培训、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定期对创建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牵头部门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并得到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补齐短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所承担的指标现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对未达标、未统计或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指标任务,特别是任务较重、难度较大的约束性指标,要突出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或管理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全力推动相关指标在申报创建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工作内容,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绩效考评要求,加强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切实将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分阶段、分重点、分层次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各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大家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 属性 | 指标考核值 | 现状值(2018) | 现状是 否达标 | 2023年 | 2025年 | 数据来源部门 |
生 态 制 度 | (一) 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约束性 | 制定实施 | 未编制 | 否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情况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是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约束性 | ≥20% | 25% | 是 | ≥25% | ≥25% | 县委组织部 | ||
4 | 河长制 | 约束性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是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县水利局 | ||
5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是 | 100% | 100%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参考性 | 开展 | 开展 | 是 | 开展 | 开展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安 全 | (二) 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已达标地区保持稳定,未达标地区持续改善 | 93.6%因2017年为手工监测,无法计算下降幅度。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已达标地区保持稳定,未达标地区持续改善 | 达到Ⅲ类水质100% 0 无黑臭水体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约束性 | ≥60% | 81.3 | 是 | ≥82% | ≥83%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10 | 林草覆盖率 | 参考性 | ≥40% | 69.14%1 | 是 | ≥69% | ≥70%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特有性或指示性 水生物种保护率 | 参考性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无 | 是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 ||
(四) 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是 | 100% | 100%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参考性 | 建立 | 建立 | 是 | 建立 | 建立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鹿寨生态环境局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约束性 | 建立 | 建立 | 是 | 建立 | 建立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空 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是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寨生态环境局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参考性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 是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2018年柳州市“双控”目标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发改局、县统计局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2018年柳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参考性 | ≥4.5% | 缺相关统计数据 | 否 | ≥4.5% | ≥4.5%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统计局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参考性 | ≥90% ≥75% ≥80% | ≥91.3% 缺相关统计数据 未开展相关统计 | 否 | ≥92% ≥85% ≥80% | ≥93% ≥90% ≥80% | 县农业农村局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参考性 | ≥80% | 100% | 是 | ≥100% | ≥100% | 鹿寨经开区管委、鹿寨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生 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是 | 100% | 100%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约束性 | 100% | 67.33% | 否 | 100% | 100% | 县卫健局、县水利局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约束性 | 85% | 95.01% | 是 | 95% | 96% | 县住建局 |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约束性 | 80% | 100% | 是 | 100% | 100% | 县城管执法局 |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92.6% | 是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参考性 | ≥50% | 100% | 是 | ≥100% | ≥100% | 县住建局 |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参考性 | 实施 | 实施 | 是 | 实施 | 实施 | 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约束性 | ≥80% | 96.2% | 是 | ≥97% | ≥98% | 县财政局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参考性 | 100% | 100% | 是 | 100% | 100% | 县委组织部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参考性 | ≥80% | 96.9% | 是 | ≥97% | ≥98%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参考性 | ≥80% | 暂未开展相关统计工作。 | 否 | ≥80% | ≥85% | 鹿寨生态环境局 |
注:1.该指标现状值为鹿寨县森林覆盖率;
2.因鹿寨县不涉海,故未设置海岸生态修复、自然岸线保有率2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