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0万元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3〕35号),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82万元。根据县人民政府2月23日请示批复单(第130号),同意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82万元中的300万元用于实施中渡镇英山社区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建设。现将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82万元中的300万元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鹿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 址: 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2号
联系电话: 0772-6812851
电子邮箱: aszx6812851@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表
2.130号请示批复单(300万)
鹿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