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4〕80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脱贫对象有稳定增收,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现拟将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626万元安排如下,公示期为10天(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照程序上报。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70万元。(详见附件1)
二、基础设施项目资金:452万元。其中补充往年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及质保金349.330444万元,补充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缺口77万元,新建2024年鹿寨县平山镇九简村都勒屯水坝工程25.669556万元。(详见附件2)
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04万元。其中补充往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缺口及质保金89.694749万元,补充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缺口396万元,其他新建产业发展项目118.305251万元。(详见附件2)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鹿寨县城南汇一联8楼
联系电话:0772-6818102
电子邮箱:lzxxczxjzjxmg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鹿寨县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2.鹿寨县2024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表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