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3〕35号)及县人民政府2月22日请示、报告批复单,同意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将71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75万元,自治区资金2917万元)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一、中央资金4275万元
(一)“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1)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730万元。(详见附件1)
(三)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80万元。(详见附件2)
(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420万元。(详见附件3)
(五)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467万元。其中产业奖补1176万元,小型水利渠道93万元,产业基地道路工程1198万元。(详见附件3)
(六)倾斜支持“千万工程”资金:32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项目157万元,水坝工程109万元,道路维修工程62万元。(详见附件3)
二、自治区资金2917万元
(一)县内劳务补助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1)
(二)跨省务工交通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1)
(三)倾斜支持村庄规划编制资金:135万元。
(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50万元。(详见附件3)
(五)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272万元。其中螺蛳粉产业发展项目550万元(奖补类422万元,配套设施128万元),产业基地道路工程233万元,其他产业发展项目489万元。(详见附件3)
(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72万元。其中小型水利渠道工程194万元,小型桥涵工程116万元,饮水安全工程422万元,道路维修工程40万元。(详见附件3)
(七)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38万元,用于2024年鹿寨县拉沟乡六章村板也屯水毁道路维修工程。(详见附件3)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鹿寨县城南汇一联8楼
联系电话:0772-6818102
电子邮箱:lzxxczxjzjxmg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鹿寨县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2.鹿寨县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3.鹿寨县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计划表
4.请示批复单(第112号)
鹿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