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20240625)
为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警示作用,现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我局执法人员对鹿寨县某经营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问题,经核实,该经营部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相关规定的行为,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已按相关程序立案查处。
生产经营单位应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消除。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及时消除隐患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于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安全生产法规的落实都具有重要意义。
鹿寨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