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15-02-23 15:25   |  浏览量: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鹿寨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鹿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廖庆红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工作总要求,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千方百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78,141万元,较2013年增收1,573万元,增长2.05%,完成预算的94.5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0,488万元,增长1.2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233万元,下降0.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增长2.90%(具体详见附表一)。

2014年受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工业品及原材料市场持续低迷,价格普遍降低,导致机糖、有色金属、建筑等行业税收增长放缓。为避免单纯追求收入增长速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降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收入调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桂财预便〔2014〕60号),明确了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从2,200亿元调整为2,160亿元,调减40亿元。同时,柳州市根据经济形势对六县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同意我县调减4,690万元。调整后2014年财政收入任务为78,000万元,比2013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1.87%,其中:国税局23,500万元,增长4.23%;地税局42,000万元,增长0.71%;财政局12,500万元,增长1.49%。按照柳州市调减后的财政收入任务数,我县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排查税源,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降低非税收入占比。2014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8,141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数的100.18%,同比增长2.05%,其中:国税局完成23,615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49%,增长4.74%;地税局完成42,024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6%,增长0.77%;财政局完成12,502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2%,增长1.5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82.68%,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03,757万元,财政总支出195,13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27万元。其中:专项结余7,690万元,净结余937万元。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全县财政总收入203,757万元的构成:(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2)自治区补助收入141,26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60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1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2,463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10,773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5)债券转贷收入1,300万元。

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195,130万元的构成:(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921万元,增长5.15%,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2,31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三),上级专项支出91,608万元;(2)专项上解支出1,209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8,17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38,947万元,增长28.19%,完成预算的90.84%;上级补助收入44,1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670万元,增长144.54%。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503万元。

(一)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38万元,下降7.50%;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789万元,下降0.69%;育林基金收入807万元,下降21.3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5万元,增长32.0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68万元,增长108.3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0万元,增长0.2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5,401万元,增长31.60%;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30万元,下降53.3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0万元,下降44.4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99万元,下降19.36%。

(二)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638万元,下降64.28%;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716万元,下降9.94%;育林基金支出517万元,增长167.8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8万元,增长45.0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100万元,增长175.0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4,878万元,增长27.88%;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12万元,增长20.00%;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50万元,下降44.44%;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万元,下降44.4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7万元,下降30.77%。

(三)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89万元;育林基金结余1,62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8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1,20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334元;政府住房基金结余17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结余876万元。

三、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7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508万元。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07万元,增长7.35%,完成预算的98.50%。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1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94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增长18.40%,完成预算的110.21%。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2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3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5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53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977万元。

四、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努力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税部门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努力组织收入。一是按月分析收入完成情况,找准增减收因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征收措施。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对上年度纳税超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建筑安装、房地产等重点企业进行纳税动态跟踪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和收入变化。三是推进综合治税管理,明确治税责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努力增加税收收入。四是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全年共征收入库土地出让金36,379万元,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健全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强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发挥财政功能,助推产业培育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好财政杠杆功能,切实发挥财政投入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向上争取各项财政补助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5.07%,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理顺金融部门关系,全年新增融资银行贷款2.1亿元,支持全县项目建设。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收538万元,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四是着力培育后续财源,投入7,155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831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完成106家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审核工作,发放补助资金311万元,发放民贸民品财政贴息资金239万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六是拨付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462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89万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加大教科文投入。投入教育资金33,170万元,增长3.89%,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建设三年攻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助体系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加快发展;投入科技、文化体育资金3,772万元,增长27.56%,重点支持产业自主创新和项目研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社保资金和卫生事业投入。投入社保资金17,613万元,增长4.59%,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投入医疗卫生资金24,416万元,增长15.98%,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三农”投入。投入农林水资金34,595万元,增长5.29%,重点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和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加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住房保障资金6,422万元,增长3.02%,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080户,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多渠道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6.19亿元,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午餐工程、“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三类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等自治区、市、县三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开展。六是落实资金6,882万元,开展“美丽乡村”活动及城乡卫生保洁工作,实施农村连片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寨沙、中渡建成2个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炉,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155,314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80.10%,同比增长14.81%。

(四)规范预算管理,实施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县77个职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面公开,17个试点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二是推进预算绩效试点工作。出台《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4年开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4年确定试点部门50个,涉及财政资金2.9亿元,选取教育局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三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专项行动。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240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24.63%。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0.89%;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下降21.41%。四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认真贯彻上级财政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采取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强化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等切实措施,2014年县财政收回结余结转资金4,168万元,统筹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结余结转资金较2013年减少2,146万元,下降19.92%,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制定《鹿寨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实际采购金额19,82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56万元,节约率为8.56%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开展,完成评审项目332个,核减预算金额6,680万元,核减率为9.26%。三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我县的国库支付改革,实现我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是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目前,共有90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公务卡改革,全县累计发卡1,454张,累计刷卡 235万元。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优化债务结构,落实动态监管统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六是不断深化乡财县管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委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工作在困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宏观经济背景影响下,市场需求不足,融资困难,企业经营成本上升,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减收较大,对财政增收的影响明显。二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主要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要确保“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重点支出以及各项配套资金的增长,财政面临着很大的支出压力。三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较小,盈利水平低,亏损大,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低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行困难。四是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五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持续增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需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三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急重优先,有保有压;综合考虑结余结转资金,整合资金,盘活存量;注重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注重支出绩效,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和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83,610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7.0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3,905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2,18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一)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92,724万元,主要构成是:上年结余收入93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44,270万元(返还性收入9,16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102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92,724万元,其构成是: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924万元,上解支出1,800万元。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924万元,同比增长9.80%(具体详见附表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对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原则上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突出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2015年预算安排民生方面支出73,242万元,增长6.38%,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80.55%。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4,51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4.55%。政府性基金支出74,261万元,增长42.19%。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6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9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0,17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6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0,14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0万元。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66万元,增长13.22%。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1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254万元。

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80万元,增长16.71%。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7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102万元。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确保2015年预算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稳步增长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变化,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挖掘增收潜力。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信息共享、协作共建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服务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灵活运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财政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择优做大扶强。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生态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寻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投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为全县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融大资、建大项目。认真研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政策,主动作为、主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突出财政倾斜,改善民生福祉

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配套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扶持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体育、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活动。安排“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配套资金以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城乡公交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城乡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实施。

(四)实施改革创新,健全运行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和宣传新《预算法》,依法理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增强财政分配效能。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零基和绩效预算,细化编制内容、实施单位和经济分类科目,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前期工作,每个项目都按要求列出立项依据、详细的支出内容和经费测算过程,切实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精细度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强化项目评审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公务卡强制目录结算。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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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15-02-23 15:25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鹿寨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鹿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廖庆红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工作总要求,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千方百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78,141万元,较2013年增收1,573万元,增长2.05%,完成预算的94.5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0,488万元,增长1.2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233万元,下降0.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增长2.90%(具体详见附表一)。

2014年受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工业品及原材料市场持续低迷,价格普遍降低,导致机糖、有色金属、建筑等行业税收增长放缓。为避免单纯追求收入增长速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降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收入调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桂财预便〔2014〕60号),明确了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从2,200亿元调整为2,160亿元,调减40亿元。同时,柳州市根据经济形势对六县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同意我县调减4,690万元。调整后2014年财政收入任务为78,000万元,比2013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1.87%,其中:国税局23,500万元,增长4.23%;地税局42,000万元,增长0.71%;财政局12,500万元,增长1.49%。按照柳州市调减后的财政收入任务数,我县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排查税源,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降低非税收入占比。2014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8,141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数的100.18%,同比增长2.05%,其中:国税局完成23,615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49%,增长4.74%;地税局完成42,024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6%,增长0.77%;财政局完成12,502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2%,增长1.5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82.68%,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03,757万元,财政总支出195,13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27万元。其中:专项结余7,690万元,净结余937万元。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全县财政总收入203,757万元的构成:(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2)自治区补助收入141,26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60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1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2,463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10,773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5)债券转贷收入1,300万元。

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195,130万元的构成:(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921万元,增长5.15%,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2,31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三),上级专项支出91,608万元;(2)专项上解支出1,209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8,17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38,947万元,增长28.19%,完成预算的90.84%;上级补助收入44,1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670万元,增长144.54%。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503万元。

(一)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38万元,下降7.50%;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789万元,下降0.69%;育林基金收入807万元,下降21.3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5万元,增长32.0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68万元,增长108.3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0万元,增长0.2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5,401万元,增长31.60%;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30万元,下降53.3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0万元,下降44.4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99万元,下降19.36%。

(二)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638万元,下降64.28%;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716万元,下降9.94%;育林基金支出517万元,增长167.8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8万元,增长45.0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100万元,增长175.0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4,878万元,增长27.88%;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12万元,增长20.00%;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50万元,下降44.44%;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万元,下降44.4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7万元,下降30.77%。

(三)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89万元;育林基金结余1,62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8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1,20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334元;政府住房基金结余17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结余876万元。

三、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7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508万元。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07万元,增长7.35%,完成预算的98.50%。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1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94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增长18.40%,完成预算的110.21%。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2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3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5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53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977万元。

四、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努力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税部门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努力组织收入。一是按月分析收入完成情况,找准增减收因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征收措施。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对上年度纳税超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建筑安装、房地产等重点企业进行纳税动态跟踪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和收入变化。三是推进综合治税管理,明确治税责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努力增加税收收入。四是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全年共征收入库土地出让金36,379万元,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健全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强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发挥财政功能,助推产业培育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好财政杠杆功能,切实发挥财政投入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向上争取各项财政补助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5.07%,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理顺金融部门关系,全年新增融资银行贷款2.1亿元,支持全县项目建设。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收538万元,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四是着力培育后续财源,投入7,155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831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完成106家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审核工作,发放补助资金311万元,发放民贸民品财政贴息资金239万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六是拨付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462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89万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加大教科文投入。投入教育资金33,170万元,增长3.89%,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建设三年攻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助体系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加快发展;投入科技、文化体育资金3,772万元,增长27.56%,重点支持产业自主创新和项目研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社保资金和卫生事业投入。投入社保资金17,613万元,增长4.59%,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投入医疗卫生资金24,416万元,增长15.98%,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三农”投入。投入农林水资金34,595万元,增长5.29%,重点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和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加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住房保障资金6,422万元,增长3.02%,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080户,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多渠道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6.19亿元,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午餐工程、“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三类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等自治区、市、县三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开展。六是落实资金6,882万元,开展“美丽乡村”活动及城乡卫生保洁工作,实施农村连片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寨沙、中渡建成2个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炉,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155,314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80.10%,同比增长14.81%。

(四)规范预算管理,实施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县77个职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面公开,17个试点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二是推进预算绩效试点工作。出台《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4年开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4年确定试点部门50个,涉及财政资金2.9亿元,选取教育局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三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专项行动。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240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24.63%。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0.89%;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下降21.41%。四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认真贯彻上级财政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采取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强化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等切实措施,2014年县财政收回结余结转资金4,168万元,统筹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结余结转资金较2013年减少2,146万元,下降19.92%,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制定《鹿寨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实际采购金额19,82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56万元,节约率为8.56%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开展,完成评审项目332个,核减预算金额6,680万元,核减率为9.26%。三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我县的国库支付改革,实现我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是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目前,共有90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公务卡改革,全县累计发卡1,454张,累计刷卡 235万元。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优化债务结构,落实动态监管统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六是不断深化乡财县管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委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工作在困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宏观经济背景影响下,市场需求不足,融资困难,企业经营成本上升,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减收较大,对财政增收的影响明显。二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主要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要确保“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重点支出以及各项配套资金的增长,财政面临着很大的支出压力。三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较小,盈利水平低,亏损大,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低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行困难。四是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五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持续增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需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三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急重优先,有保有压;综合考虑结余结转资金,整合资金,盘活存量;注重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注重支出绩效,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和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83,610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7.0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3,905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2,18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一)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92,724万元,主要构成是:上年结余收入93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44,270万元(返还性收入9,16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102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92,724万元,其构成是: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924万元,上解支出1,800万元。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924万元,同比增长9.80%(具体详见附表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对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原则上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突出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2015年预算安排民生方面支出73,242万元,增长6.38%,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80.55%。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4,51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4.55%。政府性基金支出74,261万元,增长42.19%。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6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9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0,17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6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0,14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0万元。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66万元,增长13.22%。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1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254万元。

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80万元,增长16.71%。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7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102万元。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确保2015年预算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稳步增长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变化,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挖掘增收潜力。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信息共享、协作共建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服务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灵活运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财政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择优做大扶强。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生态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寻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投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为全县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融大资、建大项目。认真研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政策,主动作为、主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突出财政倾斜,改善民生福祉

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配套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扶持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体育、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活动。安排“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配套资金以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城乡公交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城乡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实施。

(四)实施改革创新,健全运行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和宣传新《预算法》,依法理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增强财政分配效能。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零基和绩效预算,细化编制内容、实施单位和经济分类科目,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前期工作,每个项目都按要求列出立项依据、详细的支出内容和经费测算过程,切实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精细度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强化项目评审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公务卡强制目录结算。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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