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15-12-09 21:22   |  浏览量: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需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三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急重优先,有保有压;综合考虑结余结转资金,整合资金,盘活存量;注重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注重支出绩效,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和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83,610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7.0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3,905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2,18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92,724万元,主要构成是:上年结余收入93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44,270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92,724万元,其构成是: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924万元,上解支出1,800万元。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4,51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4.55%。政府性基金支出74,261万元,增长42.19%。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66万元,增长13.22%。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80万元,增长16.71%。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确保2015年预算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稳步增长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变化,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挖掘增收潜力。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信息共享、协作共建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服务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灵活运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财政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择优做大扶强。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生态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寻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投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为全县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融大资、建大项目。认真研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政策,主动作为、主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突出财政倾斜,改善民生福祉 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配套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扶持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体育、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活动。安排“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配套资金以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城乡公交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城乡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实施。 (四)实施改革创新,健全运行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和宣传新《预算法》,依法理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增强财政分配效能。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零基和绩效预算,细化编制内容、实施单位和经济分类科目,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前期工作,每个项目都按要求列出立项依据、详细的支出内容和经费测算过程,切实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精细度。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强化项目评审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公务卡强制目录结算。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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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需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三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急重优先,有保有压;综合考虑结余结转资金,整合资金,盘活存量;注重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注重支出绩效,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和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2015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83,610万元,比2014年完成数增长7.0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3,905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2,18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92,724万元,主要构成是:上年结余收入93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17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44,270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92,724万元,其构成是: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924万元,上解支出1,800万元。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4,51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4.55%。政府性基金支出74,261万元,增长42.19%。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66万元,增长13.22%。2015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80万元,增长16.71%。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确保2015年预算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稳步增长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变化,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挖掘增收潜力。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信息共享、协作共建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财税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服务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灵活运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财政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择优做大扶强。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生态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寻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投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为全县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融大资、建大项目。认真研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政策,主动作为、主动汇报、主动沟通,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突出财政倾斜,改善民生福祉 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配套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扶持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体育、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活动。安排“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配套资金以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城乡公交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城乡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实施。 (四)实施改革创新,健全运行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和宣传新《预算法》,依法理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增强财政分配效能。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零基和绩效预算,细化编制内容、实施单位和经济分类科目,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的申报、评审、立项等前期工作,每个项目都按要求列出立项依据、详细的支出内容和经费测算过程,切实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精细度。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强化项目评审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公务卡强制目录结算。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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