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材料之一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30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1-9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9月,全县组织财政收入66,009万元,同比增收10,185万元,增长18.24%,完成预算65.78%。其中:税务局完成53,802万元,同比增收10,701万元,增长24.83%,完成预算65.48%;财政局完成12,207万元,同比减收516万元,下降4.05%,完成预算67.15%。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21万元,同比增支15,941万元,增长8.09%,完成预算69.84%。
二、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我县严格按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以下因素影响,拟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年初预算作出一些必要调整,一是新增上级补助资金、自治区政府转贷债券资金等加大我县可用财力;二是财政支出增支因素较多,如增人增资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发放年终考评奖励、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三是财政收入结构调整等调减我县可用财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1.财政收入调整情况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及全县税源情况,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维持年初不变,仍为100,350万元,增长7%,只对收入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主要情况是:增值税调增10,046万元,企业所得税调增1,716万元,土地使用税调减3,177万元,土地增值税调减2,506万元,耕地占用税调减2,7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减1,948万元。
调整后,全县非税收入17,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9.5%,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符合自治区、柳州市绩效考核要求。
2.可用财力调整情况
2018年全县可用财力由年初的163,032万元调整为261,020万元,调增97,988万元,增幅60.1%。减除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收入13,500万元、当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937万元,实际可支配新增财力9,551万元,增幅7.8%,具体情况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926万元。主要是增值税调增5,018万元,留存县级1,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421万元;企业所得税调增1,640万元,留存县级4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148万元。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可支配财力)调增15,289万元,其中:两税返还收入增加1,353万元(“营改增”后政策调整,定额补助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87万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增加80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9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3,479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增加6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7,941万元,体制补助收入增加97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94万元。
(3)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收入13,500万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812万元,主要是年终结算时收回的专户沉淀资金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为其他应付款。
(5)当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增74,937万元。
3.支出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61,532万元调整为254,920万元,调增93,388万元,增幅57.81%。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调增2018年地方转贷一般债券支出8,900万元,其中,鹿寨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576万元;县城景观照明整体提升工程503万元;扶贫基础设施项目1,181万元;贫困村人饮工程项目535万元;人饮工程项目253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5,852万元。
②调增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0,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支出,其中增人增资以及社会保障缴费3,3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9万元;公用经费及工会、福利、伙食补助等支出186万元;通讯补贴249万元;2002年以前退休老干部补缴公积金144万元;2018年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2,441万元;2017年行政参公事业单位绩效奖励3,430万元;2018年创特经费282万元;为民办实事“周周演、月月演”110万元;“十三五”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医疗兜底保障101万元等。
③调增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4,937万元。
④调减支出920万元。主要是债券还本付息支出调减897万元;统计抽样调查项目12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1万元。
(2)专项上解支出1,5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作调整。
(3)调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600万元。用于偿还2018年到期本金。
4.科目调整情况
按相关政策规定的预算科目核算调整和国库资金管理需要,对预算科目和资金进行调整,该部分调整事项,不影响总收入和支出增减,主要情况如下:
(1)预备费,年初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1,822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现已调整用于相关项目开支,主要包括抚恤金及遗嘱补助支出662万元、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185万元、村干实绩奖励498万元、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增资115万元、公安交警法院检察院提高津补贴312万元、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差50万元。
(2)收回2015年财政存量资金10,522万元,调减“其他支出”科目,调整增加安排相应支出。
(3)干部教育培训费、项目前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考核奖励经费、外宣经费、工业企业发展资金等3,230万元,这部分资金年初作为县财政预留资金没有下达到单位,目前根据具体使用情况,需要将已使用支出调整到各使用单位。
4.收支调整后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财政预算平衡。调整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优先保障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并突出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
1.收入调整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的53,483万元调整为69,370万元,调增15,887万元,增幅29.7%。具体情况是:
(1)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53,483万元调整为51,946万元,调减1,537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一是工业用地出让调整项目,调增出让金预算收入371万元;二是商业用地出让调整项目,调减出让金预算收入741万元;三是公共设施用地未能按时出让,调减出让金预算收入2,190万元。四是提高容积率补缴出让金收入调增900万元。
(2)上年结余调增1,665万元,主要是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2017年决算尚未完成。
(3)调增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759万元。
(4)调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3,000万元。
2.支出调整情况
全县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53,036万元调整为67,396万元,调增14,360万元,增幅27.08%。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53,036万元调减为51,476万元,调减1,560万元,下降2.94%。
(2)调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3,000万元,其中,鹿寨县柳工铸造工业用地项目2,639万元;柳工铸造生活配套用地项目5,500万元;凤纸二期工业用地项目720万元;城南片区项目7,091万元;江口工业园项目2,000万元。
(3)调增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759万元。
(4)调增上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1万元。
3.收支调整后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结余1,97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17年全县国有企业15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6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28万元。因此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20万元调整为35.28万元,调增15.28万元,增长76.4%,其中:自来水厂减少3.29万元,鹿之联公司增加5.4万元,汇一联城投公司增加11.22万元,鹿源水利公司减少4.82万元,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减少4万元,县兴鹿投资公司增加1.54万元,联发公司增加9.22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及部门业务开展工作需要,2018年全县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20万元调整为35.28万元,调增15.28万元,增长76.4%,全部用于各部门资本金注入。
收支相抵,财政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0,592万元,支出预算58,349万元,均维持年初预算不作调整。
(五)财政专户部分
本年财政专户收入预算由年初6,524万元调整为6,564万元,调增40万元,增幅0.61%,主要是广播电视台收费增加。支出预算由年初122万元调整为162万元,调增40万元,增幅32.77%。
(六)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情况
2017年末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03,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1,400万元。2017年末我县存量债务(一类债务)余额为102,629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8.87%,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300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51,285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7.9%;专项债务余额为51,329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49,328万元),限额使用比例98.86%。我县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内。
2018年,已获得自治区代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共26,5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900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2,600万元,专项债券13,000万元,置换债券2,000万元。自治区尚未核定我县2018年债务限额。今年自治区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已按要求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对应科目安排支出。
目前为止,尚未置换的存量债务共14.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存量14.77万元,专项债务存量0万元。
(七)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2018年1月起,我县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截止3月底,收回2015年结余存量资金10,522万元,其中包括:水利建设项目3,825万元、城区建设项目1,000万元,农业项目1,038万元,土地出让专户沉淀资金1,575万元等。
安排2016-2017年存量资金项目调整311.8万元、在不改变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调整用于同一类科目下的其他项目,主要是扶贫产业开发扶持、林业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农机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项目、畜牧生态养殖星级认证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继续按原用途使用2016-2017年存量资金项目37,553万元,主要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35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4,296万元、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沿线风貌整治项目3,813万元、2016年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资金1,000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补贴553万元、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739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1,189万元等。
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我县及时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加快用于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和薄弱环节,以便尽早形成实际支出,优先保障能够在2018年实现支出的扶贫、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方面支出。主要包括扶贫资金1,10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2,494万元、“双高”糖料蔗基地机耕费、化肥款补贴1,109万元、教育集中区项目贷款第一季度利息465.5万元、五中、二小贷款利息55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级配套资金438万元、鹿寨县河长制信息化建设200万元、鹿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580万元等,截止目前,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5,861万元,使用率58.11%。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财政增收压力大。一是营改增翘尾、实施清费减税政策等,压缩了财政增收空间;二是第三产业结构单一,税收体量较小,对税收增长拉动力较弱;三是重点项目企业税收尚未显现,目前招商引进的几户产值过亿重点项目企业中成化工、柳工柳州铸造、神华国华等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仍然巨大,税款难达到预期目标;四是2018年部分土地类税收减收,如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预计减收8,239万元,今年用地量减少,相应减少纳税。
(二)财政增支需求多。2018年,全县本级财政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551万元,主要包括增人增资以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及工会、福利、伙食补助等支出、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刚性支出呈大幅度增加。同时,贯彻落实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等,不断抬高财政支出基数,财政支出需求加大,收支矛盾突出。
(三)支出执行进度慢。截止目前,财政各项支出完成进度偏慢,全县整体支出进度为69.84%,低于时间进度要求。支出进度慢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未完成决算审计,如环广西自行车赛项目,城镇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部分重点支出项目推进慢,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等。
四、下阶段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强化收入管理。进一步强化征收主体责任,围绕年度预期目标任务,将11月、12月两个月收入计划细化量化,落实到项目、到企业、到税种。加强各涉税部门税收信息沟通,发挥收入联席会议制度和税收保障办法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税收入预测和分析,统筹协调处理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的关系,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增长7%的预期目标和非税收入占比下降的要求。
(二)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在支出预算执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各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预算及时申报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定期通报部门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结果。加快资金审批效率,及时审核用款申请,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跟踪后续进展,减少资金滞留时间。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支出进度严重滞后或者安排使用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依法依规收回或调整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急需的支出。
(三)严控新增支出。受今年增资、增绩效、增补助等增加刚性支出影响,县级可用财力已全部落实安排完,11-12月除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外,原则上不再办理新增支出安排,对部门非特殊事项新增支出的需要,从部门年初预算未使用完的资金中调剂安排。
(四)加大争资力度。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加强与上级财政沟通联系,努力争取中央和区市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扩大全县资金统筹总量,切实缓解财政压力,确保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 “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统筹谋划,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努力完成2018年度预算任务,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鹿寨县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调整表
2.鹿寨县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调整表
3.鹿寨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4.鹿寨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5.鹿寨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表
6.鹿寨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