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8月27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鹿寨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
2023年,我县各部门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各项决议,精准有效落实稳经济财政政策,持续规范收支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县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县收支决算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59,245万元,增长5.87%。其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6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6.53%,同比增长23.56%,其中:税收收入38,948万元,完成预算105.84%,同比增长28.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5%;非税收入32,718万元,完成预算107.38%,增长18.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5%;
2.上级补助收入214,403万元,减少12,399万元,下降5.47%,其中:返还性收入10,056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1,940万元,下降3.92%,主要是减税降费等一次性补助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407万元,下降14.24%,主要是节能环保、资源勘探等转移支付减少及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调整至一般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3.债券转贷收入21,558万元,下降6.82%,为再融资一般债券;
4.上年结余收入47,739万元,增长58.45%;
5.调入资金3,879万元,增长207.61%。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62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0万元。
(二)财政总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14,788万元,增长7.96%,其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801万元,完成预算92.93%,增长7.41%;
2.上解上级支出8,171万元,下降0.50%;
3.债券还本支出14,816万元,增长25.56%。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44,457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无净结余。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690万元,全年动用1,690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5,123万元,增长92.39%,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6,873万元,完成预算84.63%,下降39.78%;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71万元,下降19.00%;上级补助收入1,701万元,下降63.21%;上年结余收入24,123万元,增长258.49%;债券转贷收入90,955万元,增长415.65%。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6,607万元,增长88.82%,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67,093万元,完成预算69.15%,增长5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3,629万元,增长220.02%;债务还本支出25,748万元,增长331.65%;上解上级支出137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48,516万元,增长101.12%,其中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结余14,474万元,其余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县级污水处理费等专项资金结余。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9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4家,2023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万元, 完成预算100%,增长125.59% 。国有企业上缴情况: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49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41万元,广西福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5万元。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00万元,增长98.75%,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增长125.59%;上级补助12万元,下降1.43%;上年结余收入38万元,增长35.21%。
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51万元,增长122.1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50万元,增长125.59%;上级补助1万元。
年终结余49万元,增长29.38%,全部为专项结余。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055万元,完成预算94.02%,增长10.9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30万元,完成预算94.69%,增长12.99%,2023年个人缴费收入部分,中断后补缴人数增加,本年保费收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225万元,完成预算93.64%,增长9.83%,上年同期财政困难,资金紧张,部分单位未能按时缴纳保费,2023年参保单位已正常缴纳保费,保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733万元,完成预算98.79%,增长8.3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483万元,完成预算101.76%,增长14.99%,随着时间推移,缴费到龄后领取待遇的人数逐年增加,且2023年7月中央级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每人每月5元,基金支出有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250万元,完成预算97.61%,增长5.87%,2023年根据桂人社发〔2023〕60号文件调增退休人员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较去年增加。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2,32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282万元,主要用于之后年度的基本养老待遇、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支出,均为专项资金结余。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抵抗风险能力较上年有所提升。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核定2023年度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为301,6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8,742万元,专项债务212,955万元。
2023年自治区代发我县地方政府债券112,71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1,762万元,专项债券90,955万元。
2023年末我县政府债券余额294,30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87,260万元;专项债券余额207,048万元。政府举借债务余额未超过自治区下达的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为促进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多措并举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准确把握政策调整和税源变化趋势,制定符合实际的收入目标。强化税费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推进各类资金统筹整合,加强跨部门、跨领域、资金统筹力度。常态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清理收回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存量资金31,589万元,列入县级财力统筹用于“三保”支出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加大争取专项资金力度。全力推动开展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安排专人对上级政策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研究,组织各归口部门积极了解资金总体情况,明确资金争取方向和路径,为资金争取工作打好基础。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上级信息,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储备,抢抓政策机遇。提高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全年共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3,048万元,有效促进我县经济稳定增长。三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实施积极财税政策,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当好“大管家”、管好“钱袋子”,不断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优先保障退税资金。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全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250万元,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二是加强科技投入保障。加强科技投入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科技预算资金的统筹协调,优化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确保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年共计投入科技资金达9,378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重点产业研究和成果转化,为我县科技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三是强化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涉企财政扶持资金统筹力度,推动“桂惠贷”政策覆盖面提升,全年相继投入工业发展资金1,554万元、普惠金融资金517万元、桂惠贷贴息资金2,094万元,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撬动作用、金融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枢纽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财政资金效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政金企多方共赢。
(三)践行公共财政理念,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发挥财政职能,筑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持之以恒推进民生实事工程,全年共计安排民生支出245,339万元,同比增长5.56%,有力的推动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一是推动教育事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安排学生资助资金372万元,实现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安排校舍安全保障资金1,021万元,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391万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51万元,整体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特困群众生活。及时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全年共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331万元,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残疾人生活补贴、康复等资金2,452万元,改善残疾人员生活质量,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495万元、疫情防控资金1,506万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是多措并举助力乡村发展。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31万元,重点用于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融合开发、人饮工程等,大力改善提升村级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人居发展环境;安排村集体经济资金855万元,围绕补齐村级发展短板,增加村级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年“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22,828万元,惠及120349人。
(四)切实兜牢管理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一是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破除传统“重支出、轻绩效”观念,出台《鹿寨县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把资金使用实际效果作为考核重点,建立县内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选取8个项目2个部门整体开展绩效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0,526万元。二是持续加强库款管理。注重库款信息收集,强化日常动态监控,积极与人民银行对接,实时监控库款流入、流出和余额。预测分析支出动态,提前统计大额资金用款情况,把握即将发生的支出构成,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在合理区间。三是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成立化解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县债务化解工作顺利开展。率先开展隐债核销,坚守债务红线底线,降低我县债务水平。坚持政银协同,在确保按期付息的前提下,协调各银行机构与融资平台企业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
2023年底暂付款余额为20,235万元,暂付款金额仍然较大。对此,我们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位,确保国库暂付款“控增量、消存量、有序消化”。
七、2022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对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整改共完成2项,持续推进整改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1.中央救灾资金问题已完成整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已拨付19.44万元、拉沟乡已拨付60.56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2.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完成整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鹿寨县2021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有机肥采购)项目已拨付67.85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3.中央及自治区水利项目资金正在持续整改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293万元已拨付85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6.2%。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水利部门组织协调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分期分批对项目资金进行拨付;涉及代建的项目由县水利局准备相关拨付材料,及时有效的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剩余资金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期逐步拨付完成:2024年拨付37万元,完成69.06%;2025年拨付200万元,完成84.53%;2026年拨付200万元,完成100%整改。
4.渔民生活补贴资金正在持续整改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2年珠江禁渔期渔民生活补助经费62.2万元暂未拨付。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分期分批对项目资金进行拨付,及时有效的完成资金拨付工作。预计2024年拨付62.2万元,完成100%整改。
(二)关于“应交财政专户款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3年6月12日县疾控中心已将2022年末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47.57万元上缴到财政非税专户,具体上缴资金为:预防接种服务费4.43万元、疫苗储运费42.96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18万元。疾控中心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应缴财政款的合法、合规、规范。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干部的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账户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应缴财政款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及时上缴款项并做好账务处理。
(三)关于“部分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3年3月30日县财政局已将5个非税专户利息共计100.08万元上缴至国库。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审计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股室和时间节点,今后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户存款利息的清理工作,确保利息及时足额入库。
(四)关于“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未按规定足额使用”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1年自治区政府债券限额资金914万元已拨付736.43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0.57%。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鹿源公司及时组织召开整改专题部署会议,将责任分解细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主动筹集资金及时有效完成整改工作。剩余资金计划用一年时间分期逐步拨付完成。
八、预算执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
我县财力规模总体较小,可用财力有限。2023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60.66%,我县仅为54.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占比达70.06%,主要为国有资源和资产的处置和使用、土地指标交易等收入,但经过多年的盘活变现,存量可盘活资产大幅减少,经济下行、土地市场降温也使得土地指标交易收入呈下降趋势。
(二)部分领域预算支出固化问题依然突出
聘用人员支出快速增长,挤占项目支出空间。各部门都强调自身的重要性,从自治区到柳州市,层层下达支出“只增不减”的政策,这些法定“挂钩”或刚性“提标”政策强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固化,但我县收入总量并不能与之匹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管增减,都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影响了县级财政调配能力。
(三)政府债务偿债压力大
我县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市政、交通、水利建设、教育等民生项目,基本为公益性项目,各债务单位无经营收入,债务主要由财政资金偿还,偿债压力巨大、偿债能力十分薄弱。随着债券逐年到期,财政在还本付息方面资金量将不断加大,还款任务加重。
(四)库款保障水平不足
近年来我县库款保障严重不足,上级资金调度明显趋紧。2023年累计上级共欠调67,947万元,影响我县各类资金的拨付,导致部分上级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九、下一步财政工作计划
(一)稳中求进,着力强化收支预期管理
统筹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强化财税联动工作机制,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统筹预算收支科学配置,坚持预算安排与绩效考评挂钩,严控预算追加,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可压尽压一般性支出,应压尽压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努力实现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着力提高支出精准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遏制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用足用好新增债券额度,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对经济有效拉动。
(二)优化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增强惠民政策的获得感和可持续性,紧盯教育、卫生、社保、住房等民生重点领域,着力在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政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等工作上加大支持力度,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突出民生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保障各级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动态跟踪监管评估和项目建后管养维护,推动已建成项目长期发挥应有效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各项政策。
(三)稳扎稳打,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统筹整合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和开发园区升级。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科技中心工作,持续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加大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
(四)依法理财,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增强预算透明度。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持续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完善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督促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切实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定信心,锐意改革,积极作为,开拓创新,为实现鹿寨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