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19年决算事项说明

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09-15 14:45   |  浏览量:

 鹿寨县2019年决算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上级补助收入187,69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45%,同比下降3.99%。返还性收入9,9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1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615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7900万元,专项债务87100万元。2019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53622.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6594.68万元,专项债务87028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共转贷我县政府债券31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道路、其他市政建设等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22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18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

2019年我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6517.68万元,其中:本金2000 万元,利息4517.68 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各乡(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165.08万元,按同口径同比减少63.96万元,下降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4.78万元,同比减少54.2万元,下降20.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4.60万元,同比增加53.81万元,增长8.81%。公务接待费支出295.70万元,同比减少60.14万元,下降16.9%。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2019年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及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鹿财预〔2019〕8号),并组织召开了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培训。

2019年各部门已完成2019年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申报工作,我县76个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其中教育局、卫计局、总工会、鹿寨县黄冕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平山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导江乡人民政府、鹿寨县江口乡人民政府、鹿寨县拉沟乡人民政府、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四排镇人民政府、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12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已完成对各部门绩效目标、评价指标批复工作。2019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项目支出金额为72,869万元。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单位数已达100%。

2019年我县完成了2018年度78个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模达63,415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的教育局、卫计局和9个乡镇共12个部门单位已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19〕32号)文件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单位共有69个项目23个县级单位,纳入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资金总计42,3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432万元,自治区资金4,910万元,市级资金216万元,县级资金3,078万元,结余结转资金674万元。

为做好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8〕88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脱贫组〔2018〕2号)的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绩效监管责任,组织部门预算中有扶贫项目资金的项目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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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2019年决算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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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寨县2019年决算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上级补助收入187,69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45%,同比下降3.99%。返还性收入9,9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2,1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615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7900万元,专项债务87100万元。2019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53622.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6594.68万元,专项债务87028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共转贷我县政府债券31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道路、其他市政建设等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22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18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

2019年我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6517.68万元,其中:本金2000 万元,利息4517.68 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各乡(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165.08万元,按同口径同比减少63.96万元,下降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4.78万元,同比减少54.2万元,下降20.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4.60万元,同比增加53.81万元,增长8.81%。公务接待费支出295.70万元,同比减少60.14万元,下降16.9%。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2019年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及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鹿财预〔2019〕8号),并组织召开了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培训。

2019年各部门已完成2019年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申报工作,我县76个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其中教育局、卫计局、总工会、鹿寨县黄冕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平山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导江乡人民政府、鹿寨县江口乡人民政府、鹿寨县拉沟乡人民政府、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鹿寨县四排镇人民政府、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12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已完成对各部门绩效目标、评价指标批复工作。2019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本级项目支出金额为72,869万元。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单位数已达100%。

2019年我县完成了2018年度78个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模达63,415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的教育局、卫计局和9个乡镇共12个部门单位已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19〕32号)文件要求,开展了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单位共有69个项目23个县级单位,纳入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资金总计42,3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432万元,自治区资金4,910万元,市级资金216万元,县级资金3,078万元,结余结转资金674万元。

为做好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8〕88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脱贫组〔2018〕2号)的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绩效监管责任,组织部门预算中有扶贫项目资金的项目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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