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来源: 鹿寨县预决算公开平台栏目  |   发布日期: 2021-08-30 17:13   |  浏览量: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8月19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鹿寨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

一、2020年全县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全组织财政收入111,501万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40万元,增长16.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6%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2,217万,增长22.68%。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2,481元,增长21.81%。年终专款结转9,736万元,无净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3,678万元,增长147.8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9,561万元,增长156.15%。年终滚存结余4,11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3,299万元,增长17.75%。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412万元,增长4.24%。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887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4,5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3.01万元,下降30.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4.51万元,下降1.59%。年终结余8.5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52,217万,增长22.68%。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40万元,增长16.41%,其中:税收收入36,508元,占51.32%,非税收入34,632元,占48.68%,增长较多主要是通过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挖潜增收弥补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带来的收支缺口2.上级补助收入228,343万元,增加40,649万元,增长21.66%,其中:返还性收入9,962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4,574万元,增长24.57%,主要是疫情原因上级加大对县级财力补助以及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807万元,增长17.96%,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转移支付增加;3.债券转贷收入1,800万元,下降78.57%,为再融资一般债券4.上年结余收入5,950万元,增长199.6%,2019年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万元,下降82.5%;6.调入资金44,699万元,增长70.02%。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4,63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5万元。

(二)财政总支出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42,481万元,增长21.81%,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86万元,增长21.19%;2.上解上级支出3,773万元,增长118.98%,主要是增加法院、检察院上划市级后的基数上解;3.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2万元,增长188.42%。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9,736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无净结余。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827万元,全年动用3,827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初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5万元,当年动用285万元,当年补充822万元,年末余额为822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关于年度财政决算的相关要求,将年终实际决算净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3,678万元,增长147.83%,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5,424万元,增长206.45%,完成年初预算216.12%,主要是林业产业园、三岔湾项目获得自治区认可重大项目,加之旅游大开发、旧城改造,使得土地出让数量增多;上级补助收入12,678万元,增长163.85%,主要是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补助8,9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6万元,增长7.95%,债券转贷收入31,300万元,增长37.8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9,561万元增长156.15%,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4,927万元,增长1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4,634万元,增长70.2%。年终结转结余4,117万元,下降3.72%。

四、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2019年全县国有企业17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7家2020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1万元, 完成预算0.41%,下降1.6% ,主要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项目25项,大部分尚未形成收益,未能形成利润上缴,形成的财力缺口已通过政府性基金调入弥补国有企业上缴情况: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74万元,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4万元,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9万元,鹿寨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76万元,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6.98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57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5.73万元。

2020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3.01万元下降30.17%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51万元,完成预算0.41%,下降1.6%上级补助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万元,下降88.97%。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4.51万元,下降1.59%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4.51万元,下降1.59%。年终结余8.5万元,增长97.67%

五、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299万元,完成预算94.55%,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缓 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要求,对参保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给予阶段性免征、减半征收和缓缴,包括2020 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长17.7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37万元,完成预算95.17%,增长10.89%,主要是选择高档次缴费的人数增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上级下达的补助相对增加以及委托投资收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662万元,完成预算94.22%,增长21.79%,主要是学校教师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共计750人,从参企业养老转到参机关养老以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412万元,增长4.2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00,增长2.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待遇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412,增长4.75%,主要是根据桂人社规〔2020〕7号文件调增退休人员待遇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核定2020年度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8.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9亿元,专项债务11.84亿元。

2020年自治区代发我县地方政府债券3.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18亿元,专项债券3.13亿元。

2020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8.47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9.1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64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7.77%;专项债务余额11.83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9.94%。

七、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2020年全县统筹各级资金,共投入疫情防控1.03亿元,用于患者救治、关爱医务人员、救治场所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用好直达资金。2020年争取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2.61亿元。我县全面落实中央直达资金决策部署,通过实现直达资金监控、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各部门加快资金拨付等措施,确保每笔资金去向跟踪、可监控,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二)更加积极有为,提质增效,着力确保预算平衡。

1.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保持收入平稳运行。坚持既不折不扣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又抓好收入征管稳住财政收入的原则,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运用国土、商品房销售、社保等大数据,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棚改项目,出让矿业权、采砂权,加大各类非税收入入库,弥补税收收入缺口。

2.强化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印发《鹿寨县关于努力开源节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提质增效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制定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十四条措施。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930万元,清理调整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4,362万元。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县其他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183万元等措施弥补财力缺口。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0年,各部门齐心协力争取上级支持,获得各项上级转移支付24.1亿元,比2019年增加4.85亿元,增长25.21%,增量和增幅均创近年新高。

(三)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薄弱环节取得新突破。

1.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关键任务,持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着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扶持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20年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11亿元,支出进度为99.4%。有力保障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2.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投入0.98亿元,其中:投入财政资金0.16亿元,用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城乡水污染。投入资金0.29亿元,用于垃圾场运转站维护及垃圾转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清运,美丽乡村长效保洁等。投入节能专项资金0.53亿元,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生态保护恢复等工作。

3.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足额保障各项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积极消化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六稳”“六保”

1.支持保居民就业。一是全力支持援企稳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2020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共计减免8,224.1万元。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2.2万元。企业在2020年3月底前复工复产,并直接招用首次在鹿就业员工,且依法参保的,给予每人200元/月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企业65家,受理申报人数420人,金额18.32万元。失业保险应急返还发放补贴605.79万元,受惠企业职工人数1,853人。二是突出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进一步落实农民工防疫补贴35.81万元,涉及50家企业3,581人。拨付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187.01万元,拨付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交通补贴31.48万元。拨付“以工带训”补贴338.04万元,涉及8家企业247人次。

2.支持保基本民生。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县教育支出5.78亿元,增长11.55%。支持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城南第二小学建设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落实各项学生、教师补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加大社保领域、卫生健康领域保障力度。全县安排支出9.58亿元社会保障就业和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5.21%。落实困难群众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县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35亿元,增长25.83%。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支持保市场主体。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涉及民营中小企业各项税费的减税、免征政策,2020年全县新增减税降费7,305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4 月租金668万元,惠及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1,587户。二是全面落实贴息政策。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贴息政策,实现优惠利率贷款投放1,265.76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复工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发放贷款51笔,发放复工贷款资金30,508.61万元。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支持民贸民品贷款7,000万元。

4.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稳定。一是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19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294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储备粮管护,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供应稳定。二是安排49万元非洲猪瘟防控补助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持做好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三是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610万元,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全县种、养殖业稳定发展。四是安排7,987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五是安排“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及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机耕费、化肥款补贴2,058万元,巩固糖业生产能力。六是安排1,686万元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生产发展、技术推广。

5.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一是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投入2.2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4亿元用于企业扶持,主要是新增上规企业奖励、“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疫情期间基本电费补贴、重点行业规模以上骨干企业新增用工奖补,大力扶持机械汽配、林木深加工、新材料三大新型产业。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安排科学技术支出0.24亿元,支持鹿寨县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企业科学技术项目、支持柳州紫荆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产业项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助推农村电商发展支持产业扶贫。

6.支持保基层运转一是高度重视“三保”工作。严格按照底线思维安排年初预算,在预算编制时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在预算安排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我县编制“三保”预算19.1亿元报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我县未被自治区列入“三保”重点关注名单。二是稳定库款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强化库款资金监控,完善动态监控规则,提高预警能力,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加强库款管理,清理回收暂付款2,066万元。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统筹资金保障日常库款资金规模,确保我县“三保”支出落实到位。三是争取转移支付补助,缓解基层收支压力。积极向上反映我县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获得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0.4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0.89亿元,部分地区财力补助0.2亿元,缓解我县收支压力。

(五)攻坚克难,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

1.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启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项目预算审核机制。二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分项指标考核中“加大预决算公开”全国并列第一名。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我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财政资金安全保障能力。

2.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推行工程前期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启动政采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为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印发《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鹿政规〔2020〕1号)和《关于加强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鹿财字〔2020〕11号),采取新评审模式,搭建鹿寨县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评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3.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制定了《关于县属国有投资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鹿财资〔2020〕32号)、《鹿寨县国有投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鹿财资〔2020〕38号)及实施细则,印发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鹿政办发〔2020〕15号)和《鹿寨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4.财政监督进一步强化。一是扎实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专项检查,开展乡镇财政所、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交叉会审,监督检查脱贫攻坚等政策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我县2020年度项目资金88,134万元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预算绩效部门73个,资金规模较上年增加13,903万元。完成2019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模达74,231万元。

    总的来看,2020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方面,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影响,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财政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多我县在建重大项目也需要大量后续资金投入,给县财政带来了很大的支出压力。暂付款方面,今年我县消化暂付款2,066万元,2020年底暂付款余额为8.52亿元,暂付款金额仍然很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八、2020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县住房和建设局存在的问题中“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款363.41万元”的问题,我们已经督促整改。2021年3月已缴库完毕。

(二)关于县教育局存在的问题中“部分学校出租国有资产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的问题,我们已经督促整改。教育部门已完善审批程序,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目前均报经报财政部门批准

(三)关于“现代特色农业资金215.10万元没有及时拨付”的问题,我们已经督促整改。柳财预〔2020〕134号截止5月31日未拨付资金215.1万元,截止目前共拨付195.01万元,尚余20万元待部门申请后进行支付。

(四)审计提出的其他问题。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多措并举,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拨付、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我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县人民政府已要求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县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努力加以解决。县人民政府将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紧围绕“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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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寨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8月19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鹿寨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

一、2020年全县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全组织财政收入111,501万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40万元,增长16.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6%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52,217万,增长22.68%。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2,481元,增长21.81%。年终专款结转9,736万元,无净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3,678万元,增长147.8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9,561万元,增长156.15%。年终滚存结余4,11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3,299万元,增长17.75%。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412万元,增长4.24%。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887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4,5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3.01万元,下降30.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4.51万元,下降1.59%。年终结余8.5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52,217万,增长22.68%。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40万元,增长16.41%,其中:税收收入36,508元,占51.32%,非税收入34,632元,占48.68%,增长较多主要是通过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挖潜增收弥补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带来的收支缺口2.上级补助收入228,343万元,增加40,649万元,增长21.66%,其中:返还性收入9,962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4,574万元,增长24.57%,主要是疫情原因上级加大对县级财力补助以及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807万元,增长17.96%,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转移支付增加;3.债券转贷收入1,800万元,下降78.57%,为再融资一般债券4.上年结余收入5,950万元,增长199.6%,2019年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万元,下降82.5%;6.调入资金44,699万元,增长70.02%。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4,63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5万元。

(二)财政总支出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42,481万元,增长21.81%,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86万元,增长21.19%;2.上解上级支出3,773万元,增长118.98%,主要是增加法院、检察院上划市级后的基数上解;3.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2万元,增长188.42%。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9,736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无净结余。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827万元,全年动用3,827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初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5万元,当年动用285万元,当年补充822万元,年末余额为822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关于年度财政决算的相关要求,将年终实际决算净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3,678万元,增长147.83%,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5,424万元,增长206.45%,完成年初预算216.12%,主要是林业产业园、三岔湾项目获得自治区认可重大项目,加之旅游大开发、旧城改造,使得土地出让数量增多;上级补助收入12,678万元,增长163.85%,主要是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补助8,9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6万元,增长7.95%,债券转贷收入31,300万元,增长37.8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9,561万元增长156.15%,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4,927万元,增长1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4,634万元,增长70.2%。年终结转结余4,117万元,下降3.72%。

四、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2019年全县国有企业17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7家2020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51万元, 完成预算0.41%,下降1.6% ,主要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项目25项,大部分尚未形成收益,未能形成利润上缴,形成的财力缺口已通过政府性基金调入弥补国有企业上缴情况: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74万元,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4万元,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9万元,鹿寨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76万元,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6.98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57万元,鹿寨县自来水厂5.73万元。

2020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3.01万元下降30.17%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51万元,完成预算0.41%,下降1.6%上级补助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万元,下降88.97%。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4.51万元,下降1.59%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4.51万元,下降1.59%。年终结余8.5万元,增长97.67%

五、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299万元,完成预算94.55%,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缓 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要求,对参保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给予阶段性免征、减半征收和缓缴,包括2020 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长17.7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37万元,完成预算95.17%,增长10.89%,主要是选择高档次缴费的人数增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上级下达的补助相对增加以及委托投资收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662万元,完成预算94.22%,增长21.79%,主要是学校教师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共计750人,从参企业养老转到参机关养老以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412万元,增长4.2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00,增长2.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待遇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412,增长4.75%,主要是根据桂人社规〔2020〕7号文件调增退休人员待遇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核定2020年度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8.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9亿元,专项债务11.84亿元。

2020年自治区代发我县地方政府债券3.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18亿元,专项债券3.13亿元。

2020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8.47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9.1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64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7.77%;专项债务余额11.83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9.94%。

七、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2020年全县统筹各级资金,共投入疫情防控1.03亿元,用于患者救治、关爱医务人员、救治场所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用好直达资金。2020年争取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2.61亿元。我县全面落实中央直达资金决策部署,通过实现直达资金监控、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各部门加快资金拨付等措施,确保每笔资金去向跟踪、可监控,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二)更加积极有为,提质增效,着力确保预算平衡。

1.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保持收入平稳运行。坚持既不折不扣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又抓好收入征管稳住财政收入的原则,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运用国土、商品房销售、社保等大数据,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棚改项目,出让矿业权、采砂权,加大各类非税收入入库,弥补税收收入缺口。

2.强化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印发《鹿寨县关于努力开源节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提质增效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制定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十四条措施。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930万元,清理调整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4,362万元。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县其他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183万元等措施弥补财力缺口。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0年,各部门齐心协力争取上级支持,获得各项上级转移支付24.1亿元,比2019年增加4.85亿元,增长25.21%,增量和增幅均创近年新高。

(三)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薄弱环节取得新突破。

1.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关键任务,持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着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扶持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2020年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11亿元,支出进度为99.4%。有力保障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2.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投入0.98亿元,其中:投入财政资金0.16亿元,用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项目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城乡水污染。投入资金0.29亿元,用于垃圾场运转站维护及垃圾转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清运,美丽乡村长效保洁等。投入节能专项资金0.53亿元,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生态保护恢复等工作。

3.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足额保障各项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积极消化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六稳”“六保”

1.支持保居民就业。一是全力支持援企稳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2020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共计减免8,224.1万元。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2.2万元。企业在2020年3月底前复工复产,并直接招用首次在鹿就业员工,且依法参保的,给予每人200元/月补助,补助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企业65家,受理申报人数420人,金额18.32万元。失业保险应急返还发放补贴605.79万元,受惠企业职工人数1,853人。二是突出支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进一步落实农民工防疫补贴35.81万元,涉及50家企业3,581人。拨付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187.01万元,拨付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交通补贴31.48万元。拨付“以工带训”补贴338.04万元,涉及8家企业247人次。

2.支持保基本民生。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全县教育支出5.78亿元,增长11.55%。支持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城南第二小学建设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落实各项学生、教师补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加大社保领域、卫生健康领域保障力度。全县安排支出9.58亿元社会保障就业和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5.21%。落实困难群众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县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35亿元,增长25.83%。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支持保市场主体。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涉及民营中小企业各项税费的减税、免征政策,2020年全县新增减税降费7,305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4 月租金668万元,惠及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1,587户。二是全面落实贴息政策。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贴息政策,实现优惠利率贷款投放1,265.76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复工贷款财政贴息的支持力度,发放贷款51笔,发放复工贷款资金30,508.61万元。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支持民贸民品贷款7,000万元。

4.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稳定。一是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19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294万元,用于粮食直补、储备粮管护,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供应稳定。二是安排49万元非洲猪瘟防控补助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持做好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三是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610万元,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全县种、养殖业稳定发展。四是安排7,987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五是安排“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及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机耕费、化肥款补贴2,058万元,巩固糖业生产能力。六是安排1,686万元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生产发展、技术推广。

5.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一是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投入2.2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4亿元用于企业扶持,主要是新增上规企业奖励、“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疫情期间基本电费补贴、重点行业规模以上骨干企业新增用工奖补,大力扶持机械汽配、林木深加工、新材料三大新型产业。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安排科学技术支出0.24亿元,支持鹿寨县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企业科学技术项目、支持柳州紫荆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产业项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助推农村电商发展支持产业扶贫。

6.支持保基层运转一是高度重视“三保”工作。严格按照底线思维安排年初预算,在预算编制时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在预算安排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0年我县编制“三保”预算19.1亿元报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我县未被自治区列入“三保”重点关注名单。二是稳定库款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强化库款资金监控,完善动态监控规则,提高预警能力,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加强库款管理,清理回收暂付款2,066万元。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统筹资金保障日常库款资金规模,确保我县“三保”支出落实到位。三是争取转移支付补助,缓解基层收支压力。积极向上反映我县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获得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0.4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0.89亿元,部分地区财力补助0.2亿元,缓解我县收支压力。

(五)攻坚克难,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

1.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启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项目预算审核机制。二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分项指标考核中“加大预决算公开”全国并列第一名。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我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财政资金安全保障能力。

2.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推行工程前期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启动政采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为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印发《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鹿政规〔2020〕1号)和《关于加强鹿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鹿财字〔2020〕11号),采取新评审模式,搭建鹿寨县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评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3.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制定了《关于县属国有投资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鹿财资〔2020〕32号)、《鹿寨县国有投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鹿财资〔2020〕38号)及实施细则,印发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鹿政办发〔2020〕15号)和《鹿寨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4.财政监督进一步强化。一是扎实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专项检查,开展乡镇财政所、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交叉会审,监督检查脱贫攻坚等政策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我县2020年度项目资金88,134万元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预算绩效部门73个,资金规模较上年增加13,903万元。完成2019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模达74,231万元。

    总的来看,2020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方面,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和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影响,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财政支出方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多我县在建重大项目也需要大量后续资金投入,给县财政带来了很大的支出压力。暂付款方面,今年我县消化暂付款2,066万元,2020年底暂付款余额为8.52亿元,暂付款金额仍然很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八、2020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县住房和建设局存在的问题中“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款363.41万元”的问题,我们已经督促整改。2021年3月已缴库完毕。

(二)关于县教育局存在的问题中“部分学校出租国有资产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的问题,我们已经督促整改。教育部门已完善审批程序,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目前均报经报财政部门批准

(三)关于“现代特色农业资金215.10万元没有及时拨付”的问题,我们已经督促整改。柳财预〔2020〕134号截止5月31日未拨付资金215.1万元,截止目前共拨付195.01万元,尚余20万元待部门申请后进行支付。

(四)审计提出的其他问题。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多措并举,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拨付、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我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县人民政府已要求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县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努力加以解决。县人民政府将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紧围绕“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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