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1-16 16:20   |  浏览量: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严峻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全县财政决算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计划。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78,141万元,较2013年增收1,573万元,增长2.05%,完成预算的94.5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0,488万元,增长1.2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233万元,下降0.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增长2.90%(具体详见附表一)。

2014年受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工业品及原材料市场持续低迷,价格普遍降低,导致机糖、有色金属、建筑等行业税收增长放缓。为避免单纯追求收入增长速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降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收入调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桂财预便〔2014〕60号),明确了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从2,200亿元调整为2,160亿元,调减40亿元。同时,柳州市根据经济形势对六县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同意我县调减4,690万元。调整后2014年财政收入任务为78,000万元,比2013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1.87%,其中:国税局23,500万元,增长4.23%;地税局42,000万元,增长0.71%;财政局12,500万元,增长1.49%。按照柳州市调减后的财政收入任务数,我县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排查税源,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降低非税收入占比。2014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8,141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数的100.18%,同比增长2.05%,其中:国税局完成23,615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49%,增长4.74%;地税局完成42,024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6%,增长0.77%;财政局完成12,502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2%,增长1.5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82.68%,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

(二)财政总收入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205,034万元(含上年专项结转收入、当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同比增收5,877万元,增长2.95%。其构成是: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增长2.90%;2、返还性收入8,609万元,与上年齐平;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876万元,增长4.68%;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056万元,增长4.98%;5、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00万元;6、上年结余收入10,773万元,其中:专项结转下年使用9,419万元,净结余1,354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二)。

(三)财政总支出情况

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196,120万元,其构成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921万元(含上年专项结余支出2,349万元,本年专项支出89,023万元),增长5.15%(具体详见附表三);专项上解支出1,1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

(四)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8,914万元,其中:专项结余7,988万元,净结余926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本级基金收入38,947万元,增长28.20%,完成预算的90.84%,主要原因是土地供应市场低迷,房地产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2014年县本级基金支出92,670万元,增长144.41%,完成预算的174.86%(具体详见附表四)。

基金收入38,947万元,加上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4,1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051万元,减去基金支出92,670万元,基金年终滚存结余5,509万元。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89万元;育林基金结余1,62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8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1,20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33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结余17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结余876万元。

三、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07万元,增长7.35%,完成预算的98.50%(主要是政策允许中断缴费,造成部分参保人员外出务工后没有进行当年缴费,导致个人缴费减少),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1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94万元。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增长18.40%,完成预算的110.21%,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2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32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70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1,856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5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53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977万元。

四、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从决算情况看,2014年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是好的,自治区、柳州市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组织预算收入

一是按月分析收入完成情况,找准增减收因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征收措施,深挖增收潜力。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对上年度纳税超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建筑安装、房地产等重点企业进行纳税动态跟踪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和收入变化。三是推进综合治税管理,明确治税责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努力增加税收收入。四是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全年共征收入库土地出让金35,401万元,增长31.60%,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健全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强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二)充分发挥财政功能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向上争取各项财政补助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5.83%,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理顺金融部门关系,全年新增融资银行贷款2.1亿元,支持全县项目建设。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收538万元,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四是着力培育后续财源,投入7,155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831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完成106家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审核工作,发放补助资金311万元,发放民贸民品财政贴息资金239万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六是拨付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462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89万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着力保障民生投入

一是加大教科文投入。投入教育资金33,170万元,增长3.89%,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建设三年攻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助体系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加快发展;投入科技、文化体育资金3,772万元,增长27.56%,重点支持产业自主创新和项目研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社保资金和卫生事业投入。投入社保资金17,613万元,增长4.59%,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投入医疗卫生资金24,416万元,增长15.98%,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三农”投入。投入农林水资金34,595万元,增长5.29%,重点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和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加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住房保障资金6,422万元,增长3.02%,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080户,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多渠道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6.19亿元,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午餐工程、“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三类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等自治区、市、县三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开展。六是落实资金6,882万元,开展“美丽乡村”活动及城乡卫生保洁工作,实施农村连片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寨沙、中渡建成2个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炉,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155,314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80.10%,同比增长14.81%。

(四)切实规范预算管理

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县77个职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面公开,17个试点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二是推进预算绩效试点工作。出台《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4年开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4年确定试点部门50个,涉及财政资金2.9亿元,选取教育局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单位。三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专项行动。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495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16.05%。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6.05%;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下降5.76%。四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认真贯彻上级财政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采取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强化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等切实措施,2014年县财政收回结余结转资金4,168万元,统筹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结余结转资金较2013年减少2,146万元,下降19.92%,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实际采购金额19,82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56万元,节约率为8.56%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开展,完成项目评审332个,核减预算金额6,680万元,核减率为9.26%。三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我县的国库支付改革,实现我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是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截止2014年底,共有90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公务卡改革,全县累计发卡1,454张,累计刷卡 235万元。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优化债务结构,落实动态监管统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六是不断深化乡财县管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委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宏观经济背景影响下,市场需求不足,融资困难,企业经营成本上升,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减收较大,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下降明显,对财政增收的影响较大。二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主要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要确保“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重点支出以及各项配套资金的增长,财政面临着很大的支出压力。三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较小,盈利水平低,亏损大,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低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行困难。四是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五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持续增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等。对此,我们将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逐一落实整改。

五、2014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一)“县财政列支本级预算资金151,947,503元挂暂存”的问题

截止2015年6月,这部分资金已累计拨款4,946万元,目前结余10,249万元,主要是洛清江二桥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土地确权流转经费、甘蔗(双高)发展扶持资金等尚未实施或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县财政在2014年底调入预算内调整项目安排支出。

(二)“县财政按规定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或者财政部门开设的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839,055.24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县财政在2015年6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三)“县财政未按规定收回借出款项45,000,000.00元”的问题

借出资金4500万元给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本息和苏鹿二级公路征地县级配套资金,整改措施是县财政将督促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及时归还借款,同时完善延期还款手续。

(四)“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405,269.90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国资专户在2015年3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五)“县财政预算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21,982,293.04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非税专户在2015年2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六)审计抽查其他部门发现的问题

对抽查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财政部门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结转结余的财政存量资金,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作调整相关科目或收回资金统筹使用处理。同时,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拨付、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

各位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县各项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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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1-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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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寨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严峻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全县财政决算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计划。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78,141万元,较2013年增收1,573万元,增长2.05%,完成预算的94.5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0,488万元,增长1.2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233万元,下降0.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增长2.90%(具体详见附表一)。

2014年受经济下行、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工业品及原材料市场持续低迷,价格普遍降低,导致机糖、有色金属、建筑等行业税收增长放缓。为避免单纯追求收入增长速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降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财政收入调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桂财预便〔2014〕60号),明确了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从2,200亿元调整为2,160亿元,调减40亿元。同时,柳州市根据经济形势对六县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同意我县调减4,690万元。调整后2014年财政收入任务为78,000万元,比2013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1.87%,其中:国税局23,500万元,增长4.23%;地税局42,000万元,增长0.71%;财政局12,500万元,增长1.49%。按照柳州市调减后的财政收入任务数,我县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排查税源,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降低非税收入占比。2014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8,141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数的100.18%,同比增长2.05%,其中:国税局完成23,615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49%,增长4.74%;地税局完成42,024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6%,增长0.77%;财政局完成12,502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的100.02%,增长1.50%。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82.68%,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

(二)财政总收入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205,034万元(含上年专项结转收入、当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同比增收5,877万元,增长2.95%。其构成是: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420万元,增长2.90%;2、返还性收入8,609万元,与上年齐平;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876万元,增长4.68%;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056万元,增长4.98%;5、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00万元;6、上年结余收入10,773万元,其中:专项结转下年使用9,419万元,净结余1,354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二)。

(三)财政总支出情况

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196,120万元,其构成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921万元(含上年专项结余支出2,349万元,本年专项支出89,023万元),增长5.15%(具体详见附表三);专项上解支出1,1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

(四)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8,914万元,其中:专项结余7,988万元,净结余926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本级基金收入38,947万元,增长28.20%,完成预算的90.84%,主要原因是土地供应市场低迷,房地产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2014年县本级基金支出92,670万元,增长144.41%,完成预算的174.86%(具体详见附表四)。

基金收入38,947万元,加上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4,1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051万元,减去基金支出92,670万元,基金年终滚存结余5,509万元。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89万元;育林基金结余1,62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8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1,20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33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结余17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结余876万元。

三、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07万元,增长7.35%,完成预算的98.50%(主要是政策允许中断缴费,造成部分参保人员外出务工后没有进行当年缴费,导致个人缴费减少),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1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94万元。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增长18.40%,完成预算的110.21%,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2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32万元。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70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1,856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1,5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53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977万元。

四、2014年预算执行效果

从决算情况看,2014年全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是好的,自治区、柳州市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组织预算收入

一是按月分析收入完成情况,找准增减收因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征收措施,深挖增收潜力。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对上年度纳税超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建筑安装、房地产等重点企业进行纳税动态跟踪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和收入变化。三是推进综合治税管理,明确治税责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努力增加税收收入。四是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全年共征收入库土地出让金35,401万元,增长31.60%,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健全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强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二)充分发挥财政功能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向上争取各项财政补助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5.83%,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理顺金融部门关系,全年新增融资银行贷款2.1亿元,支持全县项目建设。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收538万元,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四是着力培育后续财源,投入7,155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831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完成106家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审核工作,发放补助资金311万元,发放民贸民品财政贴息资金239万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六是拨付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462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89万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着力保障民生投入

一是加大教科文投入。投入教育资金33,170万元,增长3.89%,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建设三年攻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助体系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加快发展;投入科技、文化体育资金3,772万元,增长27.56%,重点支持产业自主创新和项目研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社保资金和卫生事业投入。投入社保资金17,613万元,增长4.59%,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投入医疗卫生资金24,416万元,增长15.98%,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三农”投入。投入农林水资金34,595万元,增长5.29%,重点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和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加大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住房保障资金6,422万元,增长3.02%,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080户,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多渠道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6.19亿元,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午餐工程、“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三类人群免费送药健康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等自治区、市、县三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开展。六是落实资金6,882万元,开展“美丽乡村”活动及城乡卫生保洁工作,实施农村连片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寨沙、中渡建成2个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炉,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155,314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80.10%,同比增长14.81%。

(四)切实规范预算管理

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县77个职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面公开,17个试点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二是推进预算绩效试点工作。出台《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4年开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4年确定试点部门50个,涉及财政资金2.9亿元,选取教育局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单位。三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专项行动。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495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16.05%。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6.05%;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下降5.76%。四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认真贯彻上级财政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采取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强化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等切实措施,2014年县财政收回结余结转资金4,168万元,统筹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结余结转资金较2013年减少2,146万元,下降19.92%,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实际采购金额19,82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856万元,节约率为8.56%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开展,完成项目评审332个,核减预算金额6,680万元,核减率为9.26%。三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我县的国库支付改革,实现我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是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截止2014年底,共有90家预算单位进行了公务卡改革,全县累计发卡1,454张,累计刷卡 235万元。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优化债务结构,落实动态监管统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六是不断深化乡财县管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委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宏观经济背景影响下,市场需求不足,融资困难,企业经营成本上升,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减收较大,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下降明显,对财政增收的影响较大。二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主要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要确保“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等重点支出以及各项配套资金的增长,财政面临着很大的支出压力。三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较小,盈利水平低,亏损大,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低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行困难。四是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五是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持续增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等。对此,我们将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逐一落实整改。

五、2014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一)“县财政列支本级预算资金151,947,503元挂暂存”的问题

截止2015年6月,这部分资金已累计拨款4,946万元,目前结余10,249万元,主要是洛清江二桥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土地确权流转经费、甘蔗(双高)发展扶持资金等尚未实施或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县财政在2014年底调入预算内调整项目安排支出。

(二)“县财政按规定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或者财政部门开设的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839,055.24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县财政在2015年6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三)“县财政未按规定收回借出款项45,000,000.00元”的问题

借出资金4500万元给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本息和苏鹿二级公路征地县级配套资金,整改措施是县财政将督促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及时归还借款,同时完善延期还款手续。

(四)“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3,405,269.90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国资专户在2015年3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五)“县财政预算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21,982,293.04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非税专户在2015年2月已全部缴入国库。

(六)审计抽查其他部门发现的问题

对抽查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财政部门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结转结余的财政存量资金,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作调整相关科目或收回资金统筹使用处理。同时,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拨付、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

各位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县各项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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