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和繁重艰巨的财税改革任务,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执行“勤廉精细,佐政为民”的财政理念,优化资金配置、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执行管理,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一)财政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00,571万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7.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236万元,下降5.41%,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
(二)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总体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8,958万元,下降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7%。主要是由于营改增政策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7,0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18年调增102,301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调增16,6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调增85,6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下达11,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81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6,972万元,下降1.5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3.75%,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支出相应调增。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80万元,下降1.62%,完成年度预算数的99.25%。
年终结转下年使用专款1,986万元,无净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总体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801万元,增长77.4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1.08%。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4,4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6,1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增1,6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6,840万元,增长75.1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4.88%,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增,支出相应调增。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74,8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92%。
年终滚存结余3,96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总体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113万元,下降28.79%,完成预算53%,主要是2017年年底按上级部门要求提前完成2018年全额拨款单位清算历年养老保险收入21,20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9,052万元,下降44.53%,完成预算49.79%。主要是2017年提前完成2018年全额拨款单位清算历年养老保险支出32,925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20,57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总体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4万元,增长342.1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20%,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增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5万元,增长136.84%,完成年初预算的225%,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增,支出相应调增。
年终结余39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68,958万元,下降1.82%。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236万元,下降5.41%,其中:税收收入38,861万元,占69.1%,非税收入17,375万元,占30.9%;2.上级补助收入195,504万元,增长4%,其中:返还性收入9,962万元,增长0.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8,863万元,下降3.69%;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679万元,增长17.9%;3.债券转贷收入11,500万元,下降36.46%;4.上年结余收入2,900万元,下降4.13%;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18万元,下降44.99%(具体详见附表二)。
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294万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94万元,如:监狱戒毒企业增值税退税175万元,政法转移(第三批)107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第三批)2.22万元等。
(二)财政总支出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66,972万元,下降1.51%,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80万元,下降1.62%(具体详见附表三);2.上解上级支出1,163万元;3.债券还本支出2,600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9万元。
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596万元,其中: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7万元。2. 决算清理期间上解自治区减少137万元。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986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下年的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832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变动。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822万元,全年动用1822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8年初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18万元,当年动用2,818万元,当年补充1,629万元,年末余额为1,629万元。余额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750万元,原因是根据决算要求,将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0,80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7,952万元,增长123.89%,完成预算111.56%;上级补助收入6,184万元,下降24.09%;上年结余收入1,66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6,840万元,增长75.13%,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74,840万元,增长129.18%;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961万元(具体详见附表四)。
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173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柳州市下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798万元,柳州市本级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75万元)。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4万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4万元。
四、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
全县国有企业16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7家,全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87万元, 完成预算127.22%,增长134.92%,,其中:县自来水厂1.71万元,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22万元,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8万元,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4万元,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1.54万元,广西鹿寨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22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五)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8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万元。年终结余39万元。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39万元,主要是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9万元(2018年“三供一业” 桂良公司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39万元)。
五、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113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290万元。收入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810万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2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103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40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597万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减少64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六)。
社会保障基金结余情况。全县社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20,575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核定2018年度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2.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13亿元,专项债务6.44亿元。
2018年自治区代发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5亿元,专项债券 1.5亿元。
2018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2.45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9.0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6.02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8.2%;专项债务余额6.43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9.84%。
七、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落实减税降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共30项;二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入企业发展资金4,885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机械汽配、林木深加工、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2.97亿元夯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功能;三是补齐基础设施发展短板,积极统筹整合资金7.3亿元支持鹿寨长盛至鹿寨高铁北站公路、导江经江口至柳州公路、S208省道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寨沙至拉沟公路,鹿寨二桥及引道工程、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鹿寨县第五初级中学、鹿寨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人文化宫、古赏河水库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四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47,484万元,重点用于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发放。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糖业生产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通屯路建设和农村人饮工程,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助推社会事业发展。
全县财政投入民生领域支出226,813万元,增长2.26%,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6.71%。投入44,045万元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支持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支持免费午餐工作,免除普通高中贫困生学杂费,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有效改善大部分贫困学生生活条件,援助贫寒学子“求学梦”。投入5,942万元支持2018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段)、2018年鹿寨中渡国际越野跑嘉年华赛、2018年“奔跑吧广西”生态马拉松系列赛(鹿寨站)暨第二届“呦呦鹿鸣”鹿寨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支持体育中心(二期)、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周周演、月月演”文化惠民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民生工程活动。投入89,697万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补贴水平,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生产环境,做好各项优抚安置工作,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投入8,99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廉(公)租房建设、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不断改善困难群众和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三)克难攻坚,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积极落实扶贫资金增量政策,投入9,277万元支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雨露计划”教育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改善住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意外保险,推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6,855万元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维护,支持河长制项目建设,“美丽柳州·宜居乡村”建设,石漠化治理,为环境治理监测、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方面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18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转贷的置换债券2,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600万元,如期偿还2018年到期债务本金,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有效缓解了财政金融风险。加强新增债券项目筛选,严格核实项目情况,加大对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增债券使用规范和安全。全面清理政府隐性债务,制定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盘活部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调整用于扶贫、农田水利、糖料蔗基地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级配套、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和重点领域项目。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调整鹿寨县党政机关培训费标准,制订《关于印发鹿寨县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财政支出进度的通报考核力度,完善约谈工作机制,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三是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对2017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5亿元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组织开展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将我县2018年度项目资金6亿元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预算绩效部门80个,资金规模较上年增加1.08亿元。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 并获得了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分项指标中 “加大预决算公开”并列全国第一名。推进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针对扶贫资金、违规领取评审费、私设“小金库”等,组织开展一系列检查。积极参加评审项目的监督检查,完成项目评审352个,核减金额15,315万元,核减率8.16%。对10家协审中介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评审职能,提高评审质量。加强采购监管,妥善处理供应商投诉3起,查处供应商违法行为2起,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监督1,566宗,节约采购资金4,372万元,节约率9.3%。对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范围涵盖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采购项目。积极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以及对编报质量“回头看”的检查工作,规范全县财经秩序。
总之,2018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仍然乏力;二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执行难度不断加大。
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要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会议精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育壮大税源,着力解决刚性支出加大、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二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三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2018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对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中“未及时支付鹿寨县创业路延长线工程进度款”的问题,我们已督促整改。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广西远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鹿寨县创业路延长线工程施工合同,由于该项目一直未落实资金来源导致拨款进度缓慢,现财政部门已安排资金并督促县住建局及时支付。
(二)关于征地工作中 “我县历年来没有对征地资金进行清算”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没有对历年来的征地资金进行清算。现已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土地收储资金项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征地资金进行清理,并且及时查清存在的问题,建立征地复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三)关于扶贫工作中“寨沙镇政府执行县扶贫工作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已督促整改。经核实,寨沙镇共有427户未脱贫户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未拨付,现寨沙镇已于2019年5月24日全面完成验收,6月15日完成屯、村、镇公示后于当月17日申请县产业开发领导小组的联合抽验。现产业扶持数据已报县扶贫办,正在申请资金拨付,待县扶贫办审核完毕将立即拨付产业扶持资金。
(四)关于“三公经费”存在的“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逐年上涨”问题,已督促整改。2016年至2018年经开区主办中国(广西)石墨烯创新大会、石墨烯项目推介会等大会,一并接待前来考察学习、洽谈投资项目人员,造成公务接待费增长。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 145号),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督促整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存在缺少评审结果征求意见资料、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评审工作底稿记录资料、评审结果三级复核意见资料、财政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资料等问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已于2019年6月起按规定进行整改。
(六)审计提出的其他问题。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平台公司,建设项目一律要进行财政评审,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拨付、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
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我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县人民政府已要求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县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努力加以解决。县人民政府将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紧围绕“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