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鹿寨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鹿寨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鹿寨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目标要求,以财政管理能力提升为抓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把握财政工作新要求,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17年预算草案审查决议,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93,787万元,较2016年增收5,612万元,增长6.36%,完成预算的100.34%。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5,467万元,增长19.8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865万元,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55万元,增长0.94%(具体详见附表一)。
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41,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44%;非税收入完成17,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56%。(具体详见附表一),占比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
(二)财政总收入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73,953万元(含上年专项结转收入、当年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同比增收14,163万元,增长5.45%。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55万元,增长0.94%;2.自治区补助收入187,985万元,增长9.37%,其中:返还性收入9,912万元,增长9.2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3,036万元,增长11.78%;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037万元,增长5.43%;3.债券转贷收入18,100万元,增长23.26%;4.上年结余收入3,025万元,下降61.69%;5.调入资金5,388万元,下降16.09%(具体详见附表二)。
(三)财政总支出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71,053万元,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881万元,增长6.52%(具体详见附表三),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13万元,上级专项支出111,768万元;2.专项上解支出1,354万元;3.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18万元。
(四)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财政收支相抵,预算结余2,900万元,全部为专项结余。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5,54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5,884万元,增长37.36%,完成预算100.54%;上级补助收入8,1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96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87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4,119万元,增长8.7%,完成预算94.22%;调出资金256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0,96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四)。
2017年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665万元,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余997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结余13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123万元、污水处理费结余382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5万元。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企业15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6家,全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1万元, 完成预算100%,增长39.01%,其中:县自来水厂3.4万元,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4万元,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5万元,县储备粮管理公司4.2万元,县祥鹿投资有限公司1.6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下降24.31%。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8.7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五)。收支相抵,年度实现平衡。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预算收入45,097万元,增长109.85%,完成预算207.79%;上年结余收入24,792万元。当年预算支出52,375万元,增长852.79%,完成预算259%,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8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514万元(具体详见附表六)。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3,800万元。2016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83,535万元,当年自治区新增转贷全县政府债券18,10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02,628万元, 全县债务举借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当年新增的政府债券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收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其中:用于村村通公路工程5,709万元,用于2017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段)沿线风貌改造3,500万元等。2017年置换债券10,965万元,全部用于置换以前年度的政府存量债务。
六、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抓征管稳征收,县级财力有效提升。
针对各项复杂因素,县人民政府强化征管调度。一是加强收入分析,分解收入目标责任,狠抓目标考核,强化各征收单位组织收入的主体责任,提高征管部门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在征管过程中抓好以大税源行业、大项目、大企业、大税种为核心的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同时抓大不放小,收好零散税源,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营改增”改革跟踪分析,努力克服“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影响,实现财政收入规模稳中有升。四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好各项税制改革政策,落实支持稳增长的各项减费降税措施,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取消、调整、规范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二)强统筹严控制,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局面,全县加大聚财力度,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220万元,比上年减少120万元,下降8.96%。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预算约束,压减全县一般性支出465万元。三是大力清理收回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收回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59亿元,保障扶贫、农田水利、城市建设等民生和重点领域项目需求。四是认真研判国家政策支持方向,积极筛选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2017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8亿元,同比增加1.61亿元,增长9.36%,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抓项目促发展,财源基础更为夯实。
一是投入工业园区建设资金1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7,962万元,交通公路建设资金34,203万元,有力地保障重点项目的推进。二是投入企业发展资金4,141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416万元,有力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四是投入1,222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支持科技创业项目、科技示范园建设。
(四)调结构惠民生,民生事业稳步发展。
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稳增长、促发展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42%。一是投入40,912万元,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支持免费午餐工作,享受免费午餐学生达15,628人;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援助贫寒学子“求学梦”。二是投入69,715万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补贴水平,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生产环境、做好各项优抚安置工作,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三是投入9,400万元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主要用于2017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段)、2017鹿寨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比赛、第九届全县体育运动会,加强农村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文化站馆免费开放等。四是投入15,803万元用于信访专项、司法救助、综治专项等,全力支持“平安鹿寨”建设。五是投入8,67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廉(公)租房建设、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不断改善困难群众和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
(五)倾财力强三农,涉农政策有效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投身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支持“三农”发展。一是投入42,380万元加大“三农”支持力度。重点用于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支持农业产业带建设、农业结构供给侧改革,支持糖业生产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养护,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二是投入 2,481万元支持“美丽鹿寨·宜居乡村”建设。三是投入1,093万元用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四是投入8,972万元支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雨露计划”教育扶持、易地扶贫搬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脱贫攻坚。
(六)抓改革建机制,财政服务能力有突破。
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二是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我县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全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30.31亿元,公务卡累计发放2265张,公务卡支付金额555万元。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绩效部门72个,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5亿元,资金规模较上年增加1.48亿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出台《鹿寨县加快国有投资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加强资源整合,同时继续派驻4名财务总监对国有投资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管,进一步将国资国企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六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扎实开展“四级联创”工作,推进“农金村办”,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普惠金融水平。
(七)强监督重管理,理财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财政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按照新《预算法》规定, 除涉密部门外,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二是支出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建立支出进度考核和通报机制,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减少滞留。三是财政监管职能有效履行。积极参加评审项目的监督检查,完成项目评审370个,核减金额 0.92亿元,核减率 9.16%。加强采购监管,妥善处理供应商投诉4起,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55个,节约采购资金1,562.33万元。对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涉及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采购的10个项目。对全县16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重点检查。四是政府债务管理得到增强。制定《鹿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时监控债务风险指标变化,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五是进一步推进会计管理工作。强化会计队伍管理培训,开展全县会计继续教育1200人次、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投资平台公司相关业务培训150人次,全面提升会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风险防范能力。
总之,2017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仍然乏力;二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执行难度不断加大。
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要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会议精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育壮大税源,着力解决刚性支出加大、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二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三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对2016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说明
(一)鹿寨县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鹿寨镇中心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的问题,已整改。
2. 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没有实际运行的农村客运车辆套取燃油补贴的问题,已整改。
3. 历年存在的部分农机经销商以向农户赠送农机的形式,涉嫌虚开税票,套取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74.98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责令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进行整改,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与农机经销商签订了承诺书,关于被套取的财政资金的追回,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二)对鹿寨县财政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说明。
1.关于“县民政局违反采购合同,多支付五保户住院陪护托管服务费35.22万元”的问题,我们已督促县民政局进行核实。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根据《鹿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政策解答目录第68条:在合同履行验收中,因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的,验收小组再按签订的政府采购补充合同予以验收。由于工作疏忽,县民政局未及时将补充协议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时未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县采购办备案。就此问题县民政局已向县采购办提出申请完善相关手续。
2.关于“县教育局存在擅自缩小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督促主管部门县教育局进行整改。县教育局根据审计意见,进行广泛调查研究,调整“鹿寨县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同时2018年普惠幼儿园发展资金161. 84万元计划根据各多元普惠幼儿园实际,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 34号)相关规定,将资金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并由各幼儿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各幼儿园提供资金使用的发票复印件,县教育局核实后据实拨付资金,充分发挥多元普惠幼儿园奖补资金公益效益。
3.审计抽查其他部门发现的问题。对抽查其他部门的审计问题,财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履行补贴资金和补贴对象的社会公示制度,加强相关资料的审核,严把专项资金管理审核关,杜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时,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拨付、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我县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县人民政府已要求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县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努力加以解决。县人民政府将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紧围绕“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