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寨县财政局 】鹿寨县“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鹿寨县财政局汇总,鹿寨县部门,包括鹿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6年鹿寨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执行数为1606万元,比2015年预算执行数减少557万元,同口径比下降25.7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同期为0万元;公务用车经费1076万元,同比减少534万元。
2017年鹿寨县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70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减少120万元,下降5.33%。其中:公务接待费52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5.45%;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上年同期为0万元;公务用车经费1050万元,同比减少90万元,下降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