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预算说明

来源: 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发布日期: 2016-12-02 21:10   |  浏览量: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管理股(鹿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播影视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股。下设二层单位:鹿寨县广播电视台、鹿寨县图书馆、鹿寨县文化馆、鹿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鹿寨县文物管理所、鹿寨县业余体校六个二层单位。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文化创作导向和宣传舆论导向;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进行宏观管理,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改革。

  2.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配合和指导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指导和管理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全县文体事业的繁荣。

  3.加强对全县图书资料的管理,促进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业务建设,加强对全县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积极组织和推动图书馆资源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4.管理全县的文物事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收藏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管理文物市场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业务建设。

  5.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6.指导、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的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县专业及社会文艺团体,培育和发掘文艺人才,以专业文艺团体为基础,推动农村业余文化娱乐活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不断丰富城乡文化生活。

  7.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奥运争光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由我县承办的全国、全区、全市、全县比赛及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比赛或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推广科技成果,促进体育工作的科学化。

  9.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我县相应的工作措施,对全县出版物市场发行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对全县出版行业、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包括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及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管;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活动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印刷业(含打字、复印)的监管;负责复印、打印、影印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指导新闻出版和版权执法机构开展执法业务。

  10.管理全县音像事业,贯彻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制订并监督实施音像事业的发展规划;对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实施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事业健康繁荣。

  11.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2.负责管理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

  13.负责组织全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宏观指导,研究提出产业发展规划。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不含鹿寨县广播电视台):在职人数6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管理人员8人。事业编制47人,编外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51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四)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鹿寨县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二、关于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机关和5个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804.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748.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56.09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6.09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80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503.5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60.14万元,事业单位支出343.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23.9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8.5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5.33万元。

  3.医疗卫生36.5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4.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5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40.55万元。

  三、关于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鹿寨县文体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804.6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678.65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人员公用经费、车辆定额经费、住房公积金支出、退休费等。

  (二)项目支出125.95万元。主要是用于春节活动经费、老体协活动经费、“鹿之声”文艺汇演开支、图书馆租金税款、体校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体校水电费、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差旅费、人员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6万元,同比减少3.8万元,同比38.77%,增减原因: 制定了严格的接待制度,减少铺张浪费。

  (二)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同比30.76%,增减原因: 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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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发布日期: 2016-12-02 21:10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管理股(鹿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播影视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股。下设二层单位:鹿寨县广播电视台、鹿寨县图书馆、鹿寨县文化馆、鹿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鹿寨县文物管理所、鹿寨县业余体校六个二层单位。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文化创作导向和宣传舆论导向;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进行宏观管理,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改革。

  2.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配合和指导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指导和管理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全县文体事业的繁荣。

  3.加强对全县图书资料的管理,促进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业务建设,加强对全县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积极组织和推动图书馆资源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4.管理全县的文物事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收藏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管理文物市场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业务建设。

  5.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6.指导、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的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县专业及社会文艺团体,培育和发掘文艺人才,以专业文艺团体为基础,推动农村业余文化娱乐活动,建立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不断丰富城乡文化生活。

  7.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奥运争光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由我县承办的全国、全区、全市、全县比赛及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比赛或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推广科技成果,促进体育工作的科学化。

  9.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我县相应的工作措施,对全县出版物市场发行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对全县出版行业、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包括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及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管;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活动,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活动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印刷业(含打字、复印)的监管;负责复印、打印、影印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指导新闻出版和版权执法机构开展执法业务。

  10.管理全县音像事业,贯彻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制订并监督实施音像事业的发展规划;对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实施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事业健康繁荣。

  11.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2.负责管理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

  13.负责组织全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宏观指导,研究提出产业发展规划。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不含鹿寨县广播电视台):在职人数6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管理人员8人。事业编制47人,编外聘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51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四)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鹿寨县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二、关于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机关和5个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804.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748.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56.09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6.09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80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503.5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60.14万元,事业单位支出343.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23.9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8.5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5.33万元。

  3.医疗卫生36.5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4.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5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40.55万元。

  三、关于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鹿寨县文体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804.6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678.65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人员公用经费、车辆定额经费、住房公积金支出、退休费等。

  (二)项目支出125.95万元。主要是用于春节活动经费、老体协活动经费、“鹿之声”文艺汇演开支、图书馆租金税款、体校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体校水电费、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差旅费、人员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6万元,同比减少3.8万元,同比38.77%,增减原因: 制定了严格的接待制度,减少铺张浪费。

  (二)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同比30.76%,增减原因: 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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