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审批劳派许字〔2024〕2号准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瑞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向我局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经营事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法定代表人:罗善明;经营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龙田路一巷20号佳和园16座2楼;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502230041)正、副本。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