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审批社会发〔2025〕5号关于同意鹿寨县鹿寨镇智慧星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鹿寨县鹿寨镇智慧星幼儿园:
你单位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材料已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具备成立条件,准予登记,认定为法人单位,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为:何芙蓉;单位地址为:鹿寨县鹿寨镇十里亭安置小区从西往东第三栋;业务范围为:全日制学前教育。
请按登记认定的章程进行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