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寨县2023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经费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审核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3〕1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符合要求的鹿寨傲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2023年度获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鹿寨傲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于2020年8月,系租赁原广西华盛集团石榴河农工商有限责任公司猪场改造后而建立,地址位于鹿寨县石榴河园艺场,以饲养二元杂母猪,生产销售三元杂仔猪为主。2023年末存栏母猪1721头,已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2023年自行采购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O型口蹄疫疫苗0.91万毫升,根据文件要求,2023年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母猪 1721 头,按照每头母猪使用口蹄疫疫苗3毫升计,政府采购平均中标价格0.6元/毫升。鹿寨县傲农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猪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存栏种用母猪1721头×个体疫苗使用量3毫升×疫苗当年中标价格0.6元=3097.8元。获得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为叁仟零玖拾柒元捌角(¥3097.8)。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送达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件寄送,以邮寄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送达单位: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送达地址:鹿寨县金鸡路7-6号 邮编:545600
联系电话:0772-6813545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